歐美研究季刊第46卷第3期 - page 377

揮別俾斯麥模式社會保險制度?
377
張道義,
2002: 35-70
),並就改革過程中引發之憲法爭議予以深入
探究。
由於德國歷次健保改革層面非常廣泛,本文將先鋪陳德國傳統
社會保險制度的圖像,作為
1992
年、
2003
年及
2007
年三次重要
改革的背景說明,其中將針對
2007
年改革作較為詳細之介紹,以
呈現德國法定健保制度的現貌
(以下第貳章)。接著介紹改革過程中
值得關注的兩項議題:其一為私人保險如何承載社會保險的功能?
此種跨越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公法/私法之間的區隔,對於我國
社會保險制度而言尚難想像,也足以顯示出德國健保改革策略的靈
活與彈性
(以下第參章)。其二為聯邦組織法上聯邦共同委員會之屬
性為何?它是否仍具有團體自治之功能?其民主正當性何在?德
國法律文獻就此有相當豐富的討論。我國健保組織雖與德國大不相
同,但健保決策同樣面臨民主正當性問題的挑戰,此項議題應有其
比較法上的重要性
(以下第肆章)。接著本文將就德國與臺灣健保制
度所面臨的憲法爭議分別加以介紹說明,分析其問題脈絡、改革方
向有何異同,而兩國的釋憲者又各自從哪些角度來解決這些憲法問
題,最後本文並嘗試以德國學理上「單一民主正當性」與「多元民
主正當性」兩種不同模式,觀察比較德國與臺灣健保制度有關醫療
資源配置決策組織之改革,究竟從哪些方面修補其民主正當性不足
的問題
(第伍章)。
貳、德國法定健康保險制度改革歷程
一、德國法定健康保險制度的傳統圖像
德國社會保險制度興起於十九世紀下半葉。當時一方面有大量
無產階級勞工面臨「社會問題」(
soziale Fragen
),亦即無產階級勞
I...,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 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V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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