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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3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8日止受理申請。

本院113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

自即日起至11338日止受理申請

  • 本案如有意申請者,請參閱「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規定,檢附申請表含研究計畫書、博士班成績單、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2及學術著作13,於(113)38日(星期五)前郵寄「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楊宜樺小姐收」。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 申請人請務必事先徵得本所研究人員同意擔任申請案之指導教授,始可提出申請。
  • 本計畫請勿1案多投,且目前未開放中國大陸籍博士生申請。

 

  • 注意事項:

(一) 申請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所研究範疇相關,且計畫至本院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
  2. 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二) 相關規定:

  1. 補助以1年為期,經評核通過得延期1年;
  2. 計畫期滿,博士候選人須於年度結束前10天,提出獎助期間之學習心得及博士論文撰寫進度;
  3. 獎助期間,博士候選人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至少2~3日)於本所從事研究,由本所指導教授協助其博士論文之撰寫。
  4. 獲獎助期間,不得同時兼領他項獎補助金或工作酬金。

 

申請事宜請洽:(02)2789-9390分機7277 楊宜樺小姐,或e-mail: govsec2@sinica.edu.tw

本院人文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作業要點與申請表請參考:https://daais.sinica.edu.tw/pages/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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