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與哲學相關議題工作坊(II)
第二屆「人工智慧與哲學相關議題工作坊」於2018年11月16至17日,假中研院歐美所舉行。會中邀請了八位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發表近期的研究心得。並邀請其他專家學者評論,為當代人工智慧與哲學研究之發展提供意見。
第一場,探討的是〈人工智慧、自駕車、與倫理程式〉的相關議題。研究發現,人工智慧的思考方式,是基於目標達成的最大化的理性思考,而在面臨倫理抉擇場景時,人工智慧所採取的行動並不是那麼「人性化」。因此,兩位報告人擬透過:第一,以網站線上問卷的方式建構倫理資料庫;第二,建構倫理行動的決策模型使決策和案例能有最大的一致性;第三,提供倫理哲學家分析比較人工智慧和現存倫理之異同。希望藉此能降低人工智慧與人類實際行動間之落差。
第二場,發表的是〈戴維森論圖靈測試〉的議題。其指出,圖靈以「模仿遊戲」來論述機器是否能思考,而戴維森在陳述關於該遊戲的一些特點並對其作簡評後,便從三角測量之觀點,對據此遊戲而來的測試提出批評。然而,庫辛思基則認為戴維森的批評不成立。本場的討論則聚焦在重新審視庫氏的論述,並且指出其論述仍有值得商榷之處。
第三場,主題為〈淺論AI風險預測的規範性爭議〉。本文首先探討AI的內涵及外延,並進一步提出AI預測技術的定義與應用。接著討論AI預測技術的爭議,分別是預測技術本身,以及資料相關之爭議。亦即,對AI預測結果可靠度的質疑,和過程的不可解釋性。另外亦論及是否可以利用AI預測技術來預防人類產生的風險;如果可以的話,又應該如何有效的利用。
第四場,則是以〈為什麼計算型的弱人工智慧不可能成功〉為主題。學者R. Penrose 在其著作中指出,計算型的弱人工智能不可能成功。但由於該論證極為複雜,因此也極易產生誤解。而電腦科學家S. Russel & P. Norvig 則在著作中,針對了Penrose的論證提出了三點反擊。據此,報告人簡要的說明並指出了S. Russel 和P. Norvig 論證的侷限性,而這是基於對Penrose論證理解不充分之上。這也顯示了人工智能專家和哲學家間仍存在巨大的鴻溝。
第五場,發表的講題為〈從法律中的類比推理思考電腦進行法律判斷之可能〉,作者指出,對於法規之「目的」的解釋是法律推理的一個重要方式,而AI若要在法律推理中獲得進展,必須正視「目的」這個概念。而這或許涉及到目的的功能和性質兩個面向,這或許是法律推理在Computer Science遭遇困難的原因。
第六場,發表〈人工意識的難題與社會理論的啟發〉的議題。首先,談論到動物意識研究和人工意識研究之間的異同。接著,探討意識的社會學理論,及其對人工意識的啟發,特別是在如何建造和測試人工智慧之上。而與傳統圖靈測試不同之處,在於能從主動立場成為一解讀者,且對意識的討論亦能移轉到群體的層次。
第七場,探討有關〈機器人與人類的道德關係〉。若要發揮機器的效率,機器需要不經人類指令自主的工作,但機器的決策在道德上必須要為人類所接受。最直接的方式是以擬人主義的方法教會機器人,如人一般去思考道德。而作者反對擬人主義:由於機器與人類無法建立有意義的人際關係,機器人介入人類的自主性的程度應當較人類為低。
最後一場次之主題是探討〈人工智慧寫詩與詩歌的可能性:一個分析哲學的視角〉。人工智慧提供了重新認識和界定藝術的契機,而作者透過對臧棣的分析,說明「以語言可能性來理解新詩發展方向」可能是錯誤的。作者認為這並不是走向藝術與科學的分立,而是走向藝術和科學的新的差異化的連結。
歷經兩日共八場的主題探討,第二屆工作坊於11月17日下午圓滿落幕。經由相關領域的學者和專家熱烈的討論與近期成果發表,將目前人工智慧發展所會面臨到的哲學與倫理議題,進行深度的討論與分享。為人工智慧與哲學議題的學術發展,累積了研究能量,也開啟與會者許多新的研究發想和對相關議題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