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 首頁
  • A+
  • A
  • A-
[2015] 里斯本條約的民主意涵 介紹 里斯本條約的民主意涵
  • 《歐美研究季刊》第45卷第3期 (2015年9月),頁357-408。

里斯本條約是否成功處理了歐盟民主赤字問題?里斯本條約簽訂前的歐盟受到之民主赤字相關批評,主要是針對多重民主代表管道及民主監督機制非但未能提升民主代表的品質,反而可能彼此抵觸侵犯。本文透過分析里斯本條約對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歐盟高峰會,以及會員國議會的改革,評估里斯本條約究竟是使歐盟民主赤字問題改善了還是惡化了。在歐洲議會方面,本文檢視歐洲議會議員與選民的距離以及一般立法程序 (ordinary legislative procedures) 對於歐洲議會議員立法行為模式的影響。在理事會方面,文章檢視里斯本條約對於會員國行政部門透過理事會在歐盟層次扮演國家利益守門員角色之影響;主要焦點置於在立法過程中愈來愈普遍之三方協議 (trilogues) 以及條約新設立之歐盟理事會主席一職。在會員國議會方面,里斯本條約對於輔助原則 (th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 之調整以及新設之早期預警機制則是分析重點所在。綜合而言,里斯本條約未能就歐盟之民主赤字問題帶來實質改善。


  • 迴響(0)
  • 人氣(2266)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