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歐盟會員國憲政危機檢討哥本哈根政治標準執行上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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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體認到有必要在未來的加盟談判中強調與法治相關的歐盟既有
法律的重要性,並力求提早展開此一章節的談判,為加盟申請國從
事法治、基本權利領域的改革預留更充分時間
(
Commission, 2006:
6, 2011b: 5; European Council, 2006: 3; Nozar, 2012: 2
)。
就法治而言,歐盟既有法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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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審查重點包括司法機關
的獨立性、不適任司法人員
(包含檢察官)
的淘汰機制、司法倫理
教育、司法人員培訓機制、積案率、高階政府官員貪污案件之偵查
與審理效率、刑度合理性、執法能力與效率、執法人員
(包含監所
人員)
紀律,以及就政黨政治獻金、公務人員財產申報、貪污防制、
行政倫理
(包含利益衝突之預防)、政府資訊公開、政府採購防弊與
吹哨者保護之規範與實踐等。
就基本權利而言,審查重點包括申請國人權標準與國際人權標
準接軌的程度、申請國違反其已加入之人權公約的頻率、內國人權
保障機制
(包含監察使
[ombudsman]
制度)
之強度、司法機關保障
人權之積極程度、是否廢除死刑、監獄人權、刑求防制、少數族群
保障,言論自由及其他各種基本權利具體受保障的程度等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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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2015
年擴張策略報告的革新
隨著歐洲議會選舉結果於
2014
年
5
月揭曉,新任執委會主席
Jean-Claude Juncker
也於該年底上任。新任執委會花費一年時間全
面檢討哥本哈根標準具體執行的形式、內容與方法,於
2015
年底
的擴張策略報告中提出了「核心事項優先」(
fundamentals first
)
的新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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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歐盟擴張當前的重點對象是西巴爾幹諸國以及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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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執委會於其網站上所公布的
2016
年各加盟申請國年度加盟審查報告:
https
://
ec
.
europa
.
eu
/
neighbourhood
-
enlargement
/
countries
/
package
_
en
24
關於擴張策略報告之簡介,可參見前揭註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