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4
歐美研究
借到加盟審查價值保護機制的過程,不但再度突顯了歐盟對外宣示
的政治加盟標準與歐盟自我價值認同的交互影響關係,
20
也證明歐
盟政治菁英清楚認識到,無論在會員國加盟前或加盟後,於內國所
爆發的憲政危機最終都可能會對歐盟本身的政治價值造成傷害,因
此有藉非常手段加以防範之必要。
在哥本哈根政治標準歷年來的執行過程中,歐盟至今未曾動用
此一條款。惟如前已述及的執委會
2016
年土耳其加盟審查年度報
告,土耳其文人政府自
2016
年
7
月成功弭平軍事政變後即採取極
端措施進行政治整肅,並有嚴重侵害人權之情事。至本文寫就為止,
此些非常手段並無緩和的跡象,其對歐盟價值所造成的破壞應已該
當凍結談判條款中所列之「嚴重性」與「持續性」要件。
執委會的
2016
年土耳其加盟審查年度報告公布於
11
月
9
日,
一個月後的
12
月
10
日,土國執政黨即在國會中提出憲法修正案,
計畫將土耳其之政府體制由內閣制改為總統制。在多位反對黨議員
被逮捕入獄且強迫記名投票的情況下國會通過了該修正案
(
Euro-
pean Commission for Democracy Through Law, 2017: 6-7
),
2017
年
4
月
16
日舉行的公民投票中,該修憲案最終以
51.4%
對
48.5%
的
些微差距獲得通過。
威尼斯委員會
(
European Commission for Democracy Through
Law
,通稱
Venice Commission
)
的意見書對此憲法修正案採取嚴厲
批判的立場,指出土耳其憲法經此修正後總統權力將欠缺足夠的節
制,無法預防土耳其由民主制轉變為威權體制。該總統制之缺陷,
舉其要者如總統可任憑己意解散國會,依威尼斯委員會之見,該項
設計「完全背離民主總統制」(
European Commission for Democracy
20
參見前揭註
14
及其所註釋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