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歐盟會員國憲政危機檢討哥本哈根政治標準執行上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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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然而由於希臘文人政府僅獲得部分軍方高層的支持
(
Karamouzi,
2015: 16
),民主改革初期無法完全排除軍事政變會再次發生
(
Woodhouse, 1985: 167
)。
1975
年初葡萄牙國內政治日趨不穩定並
有轉向共產主義陣營的可能,也引發共同體各成員國的疑慮
(
Cunha, 2015: 50
)。而即使是在新憲法公布施行的兩年之後,西班
牙也還經歷一次軍事政變。該次政變所幸以失敗收場,但轉型初期
三國民主政體之脆弱由此些事例可見一斑。也因此,雖然希臘、葡
萄牙與西班牙的新政府皆有以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來鞏固國內新
生民主的強烈意願
(
Cunha, 2015: 48-50; Karamouzi, 2015: 19;
Powell, 2009: 50
),
9
但此三國的加入對於共同體民主價值所將加諸
的風險,客觀上不容忽視。
有鑑於此,當
1978
年的哥本哈根高峰會確認了共同體議會的
第一次直接選舉日期,將歐洲共同體本身的民主實踐推進了重要的
一步,各會員國政府首長同時也在該次高峰會上發表了一份民主宣
言
(
Declaration on Democracy
)。此一宣言一方面呼應
1973
年哥本
哈根高峰會的歐洲認同宣言
(
Declaration on European Identity
)
(
Co-
penhagen Summit Conference, 1973: 119
),再次闡述共同體對於民
主與人權價值內涵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明確指出「尊重並維護內國
代議民主與人權是會員國資格不可或缺的構成要件」(洪德欽,
2006:
223; European Council, 1978: 6
)。
同年,希臘、葡萄牙與西班牙加入共同體的可能性也使得關於
共同體政治標準的討論有機會進入法院。德國北萊茵-西發利亞邦
(
North Rhine-Westphalia
)
的埃森市地方法院
(
Amtsgericht Essen
)
針對
Mattheus
訴
Doego
一案所涉及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第
237
9
例如希臘政府在新民主憲法通過公投的隔日即向歐洲經濟共同體遞出加入申請書
(
Karamouzi
,
2015
:
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