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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歐美研究

通過有關工作條件之各項公約中,來找到可以適用之基準?其答案

亦應屬否定,因為美國一向認為,該組織所通過之這些公約基準過

低,所以它的國會除有關海員之勞動事項外,幾乎未曾批准認可任

何此類公約,自亦無權要求其他會員國加以遵循。

147

事實上,國際

勞工組織歷年所通過有關工作條件之公約為數極夥,而絕大部分都

是第三世界會員國在上世紀七○年所倡議者,一般咸認均屬陳義過

高而僅具理想性而已,要求確切遵循實是力有未逮之事。

148

在這種

情形下,可以預見美國政府將會選擇性適用此一基準,來要求此一

協定之發起會員國或申請國加以遵循,以保持一定之彈性,而由該

國國務院自新千禧年以後所發布《各國人權概況報告》勞工專章之

內容觀之,確實也是維持此一立場。

149

七、美國退出此一協定之後續發展

雖然美國歐巴馬總統行政當局在此一跨太平洋夥伴協定談判

中著力甚深,卻因

2016

年總統大選共和黨籍川普

(

Donald J. Trump

)

獲勝而出現政策大轉彎。事實上,他在競選期間即已提出要退出此

一協定,並要重新談判前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希望以雙邊自由貿

易協定來取代此類多邊安排之立場,進而在

2017

1

月正式宣誓

就職後宣布退出此一協定。

150

嗣後,同年

11

月在越南舉行亞太經

147

一般而言,在就業歧視之相關爭議中,美國之公平就業法律在有明文規定之情形,

是可以跨境適用於在海外美國公司工作之美國籍員工,關於此點,參見焦興鎧

(

1997: 201-203

)

148

關於此點,參見焦興鎧

(

1995: 538-548

)

149

關於此點,尤其是對海峽兩岸勞動人權在這方面之批判,參見焦興鎧

(

2014: 171-

172, 175

)

150

關於川普總統行政當局退出此一重要協定之正式聲明,參見

The White House

(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