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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通過有關工作條件之各項公約中,來找到可以適用之基準?其答案
亦應屬否定,因為美國一向認為,該組織所通過之這些公約基準過
低,所以它的國會除有關海員之勞動事項外,幾乎未曾批准認可任
何此類公約,自亦無權要求其他會員國加以遵循。
147
事實上,國際
勞工組織歷年所通過有關工作條件之公約為數極夥,而絕大部分都
是第三世界會員國在上世紀七○年所倡議者,一般咸認均屬陳義過
高而僅具理想性而已,要求確切遵循實是力有未逮之事。
148
在這種
情形下,可以預見美國政府將會選擇性適用此一基準,來要求此一
協定之發起會員國或申請國加以遵循,以保持一定之彈性,而由該
國國務院自新千禧年以後所發布《各國人權概況報告》勞工專章之
內容觀之,確實也是維持此一立場。
149
七、美國退出此一協定之後續發展
雖然美國歐巴馬總統行政當局在此一跨太平洋夥伴協定談判
中著力甚深,卻因
2016
年總統大選共和黨籍川普
(
Donald J. Trump
)
獲勝而出現政策大轉彎。事實上,他在競選期間即已提出要退出此
一協定,並要重新談判前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希望以雙邊自由貿
易協定來取代此類多邊安排之立場,進而在
2017
年
1
月正式宣誓
就職後宣布退出此一協定。
150
嗣後,同年
11
月在越南舉行亞太經
147
一般而言,在就業歧視之相關爭議中,美國之公平就業法律在有明文規定之情形,
是可以跨境適用於在海外美國公司工作之美國籍員工,關於此點,參見焦興鎧
(
1997: 201-203
)
。
148
關於此點,參見焦興鎧
(
1995: 538-548
)
。
149
關於此點,尤其是對海峽兩岸勞動人權在這方面之批判,參見焦興鎧
(
2014: 171-
172, 175
)
。
150
關於川普總統行政當局退出此一重要協定之正式聲明,參見
The White House
(
2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