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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義」不同於「判準」,「永久地不可設想為假的命題」是根據定義
而為真,但是這個關於「真」的定義並不能當成「真」的判準,因
為我們無法確定「永久地不可設想為假」在什麼情況下可被指認出
來
(
Peirce, 1932: 19
);但是如果將「不可設想為假」當成「真」的
判準,而且又主張這「不可設想為假」之特性是「可被指認出來」
的話,則誠如彌爾
(
J. S. Mill
)
所說,「科學史充滿了已經被攻克的
『不可設想性』」(
as cited in Peirce, 1932: 18
)。
不管我們最終如何評價裴爾士對於「真」與邏輯有效性的主張,
我們在此所關心的問題是:為何蒯因會認為裴爾士可能主張「邏輯
的基本預設是信、望與愛」?上述的介紹已顯露出可用以回答此問
題的端倪:蒯因認為裴爾士對於邏輯推論之有效性的主張跟德國主
觀論沒有太大差異,他會認為裴爾士是以某種情感或強制力作為這
個有效性的基礎,因此他在看見裴爾士談到信望愛時,會相當自然
地往那個方向去理解;但是他也相當自我克制,他只說「不加同情
的評論者」會那樣詮釋裴爾士,這也顯示出他不認為那樣詮釋裴爾
士真的是妥當的。不過無論如何,蒯因並未提供我們什麼有用的線
索可讓我們更好地去理解裴爾士難題與他的解答方案。
二
帕特南比蒯因更為重視裴爾士提出的難題與解答方案。他在
《實在論的諸多面容》(
The Many Faces of Realism
)
中將之提出來討
論,並且稱之為「裴爾士難題」;在此之前,裴爾士關於這個難題
的論述可說幾乎不為人所注意與重視,可能部分因為「推論與情操
有所關連」的說法令人感到相當古怪與難以理解,也可能部分因為
蒯因在他的書評中給出了負面的評論。
不過帕特南雖然認為這個難題具有相當深刻的意義,但是他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