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爾士難題以及邏輯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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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依據客觀的機率值來進行推論,但是既然我們每個人在一生中
所做的推論次數是有限的,「機率」觀念嚴格說來無法應用在我們
每個人所做的推論上,那麼為何我們會實際上同意「我們應該依據
推論類型的機率值來進行推論」呢?
雖然嚴格來說,我們在此有兩個難題,但是它們指出的是同樣
的困境:第一個是帕特南所說的「裴爾士難題」,也就是跟假想中
的威廉有關的難題;第二個難題則是我們每個人都實際上面臨到的
難題。為了論述方便起見,我們在提到「難題」時所指的都是跟假
想中的威廉有關的「裴爾士難題」。
二
面對上述難題,裴爾士提出了下列解答方案:
似乎對我而言,我們被迫得接受說:合乎邏輯性
(
logicality
)
冷酷地要求我們不可以去限制我們的益趣與關懷
(
interests
)
。
我們的益趣與關懷不可僅止於我們個人的命運,而是必須包
括整個社群。這個社群也不可以被侷限住,而是必須延伸到
我們能與之產生直接或間接的智性關連的所有族類的存有
者。不管如何地模糊,這社群必須超越出這個地質時代,超
越出所有的界限。「不願犧牲自己的靈魂以拯救整個世界」
的人,似乎對我而言,在他所做的所有推論中,都是不合乎
邏輯性的
(
illogical
)
。邏輯乃根植於社會原理
(
the
social
principle
)
。為了具有合乎邏輯性,人不應該自私;而且,事
實上,人們也不是如同他們被認定的那樣地自私。
(
Peirce
,
1992
:
149
)
簡言之,裴爾士對於自己所提出的這個難題的解答方案是:處在上
述那種單一不可重複之處境中的個人,若將自己的益趣與關懷擴展
到整個社群的話,就有正當性依據機率來進行推論,而選擇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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