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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大的波動;但是當我們來到上千與上百萬個案例時,這些波
動變得越來越小;而且如果我們持續夠久,這比例將會逼近
某個固定的極限值。我們因此可以將一個模式的論證的機率
界定為此模式的論證攜帶有真理的比例。
(
Peirce, 1992: 146
)
也就是說,「機率」觀念本質上只能應用在可以不限次數地重複的
推論類型之上,而不能應用在單一推論上;機率只能指定給推論類
型,而不能指定給不可重複的單一推論。這是裴爾士指出的另外一
個重點;他寫道:「一個個別推論必定不是真就是假,而且無法顯
示出機率的效應;因此,就單一一個推論本身而言,機率不會有意
義」(
147
)。
裴爾士接著提出了帕特南所說的「裴爾士難題」,這個難題跟
機率推論有關。他首先設定:這裡有兩副牌,其中一副牌有二十五
張紅牌與一張黑牌,相反地,另一副牌則有一張紅牌與二十五張黑
牌
(為了方便指稱,我們將這兩副牌分別稱為
X
與
Y
)。而且他規定,
如果抽到紅牌,則個人將可得到永恆的至高幸福;如果抽到黑牌,
則個人將會遭受無止境的痛苦不幸。他最後指出,從這個賭局的設
定來看,這次抽牌乃是單一不可重複的事件
(因為個人只有一次的
抽牌機會)。
裴爾士現在設定有個人必須決定要從哪一副牌中抽出一張牌
(讓我們設定這個人是威廉)。他指出,我們的直覺顯然會是「威廉應
該從
X
中抽牌」,因為我們會認為,紅牌在
X
裡有較高比例,在
X
裡抽到紅牌的機率要比抽到黑牌的機率高很多;但是在
Y
裡抽到紅
牌的機率要比抽到黑牌的機率低很多,故從
X
中抽到紅牌的機率比
較高。然而他又指出,既然這次抽牌乃是單一不可重複的事件,所
以我們不應該將機率觀念應用在這次抽牌上。
這就產生了一個難題:我們一方面
(應用「機率」觀念)
認為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