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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期待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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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司法解釋脈絡下,個人的隱私權利是否受保
障的關鍵其實在於「政府的資訊蒐集行為是否構成搜索」此一問題
(
Kerr, 2012
),雖然「內容」及「非內容」這種二元對立的區分模式,
本身並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如果直接將這個嚴格區分兩者的原則
套用到目前快速發展的數位科技情境下,對於個人通訊隱私權利的
保障,顯然會出現捉襟見肘的不足現象。而且,率爾認定政府監控
電話通訊後設資料並未違反憲法保障隱私權之要求,事實上可能忽
略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
Samuel Alito
大法官和
Sonia Sotomayor
大
法官兩位在
U.S. v. Jones
這個判決中針對隱私權利的保護所提出的
最新見解:這兩位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都特別指出人民對於「空
間位置後設資料」(
location metadata
)
具有合理隱私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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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
位大法官的立場來看,「後設資料」在通訊隱私中之地位,已經看
見了曙光,不再處於不受肯定的境地。
以
Jones
這個判決的兩份重要協同意見書對於後設資料的相對
友善態度,來比較
Edward Snowden
在
2013
年所揭露的
PRISM
(稜
鏡計畫),更足以彰顯後設資料法律地位的重要性。稜鏡計畫之揭露
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如今全世界有幾十億人利用網路當做溝通工
具,留下無數雖非屬通訊內容但仍具有一定程度隱私價值的後設資
料,而美國國安局則透過此一計畫,從網路公司取得其所想要的一
切後設資料。美國國安局之所以可以進行如此大規模的通訊隱私干
預作為,是因為
911
恐怖攻擊發生之後的國會立法授權以及一再延
長擴張立法授權所致,而美國政府有些監控計畫雖然表面上看來是
針對恐怖行動的嫌犯而設,但是實際上卻很可能跟國家安全絲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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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 v. Maryland, 442 U. S. 735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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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v. Jones, 132 S. Ct. 945 [2012], Sotomayor J. concurring opinion; Alito J.
concurring opin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