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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狀態的適當性,而僅止於審查監禁條件
(實質條件、醫療照護
...
) 是
否與公約相符。
148
人權法院基本上依循相同的步伐。在針對受理與否所作出的
2001
年
Papon
裁定
149
中,人權法院針對高齡者之監禁表達其原則
性立場。在此案中,請求人被判
10
年徒刑,其主張監禁超過
90
歲
之人等於是默示地適用死刑、提早其死亡的發生。人權法院表示,
「在歐洲理事會的會員國中,利害關係人的高齡在刑事方面並不構
成行使追訴或監禁的障礙」;此外,亦沒有任何公約條文禁止超出
特定年齡者之監禁。在此案中,人權法院觀察到請求人規律地受到
監視和醫療照護,且雖然其當然無法享有與自由人同等的生活品
質,但內國當局已儘可能地考量到其健康狀態和年齡,特別是,其
所提出的多數要求已被滿足
(如淋浴、氣窗、散步等之調適),最後
綜合全體事實總結請求人的情況未達第
3
條所要求之嚴重程度。簡
言之,人權法院認為剝奪高齡者之自由本身,並不構成違反第
3
條
之措施,不過其在同判決中緩和此立場而提醒:「在某些條件下,
將高齡者維持在監禁狀態一段延展的期間,可能在第
3
條視角下造
成問題。然而,應在每個情形下留意案件之特殊情況。」
2002
年
Mouisel
判決
150
是針對患重病者的監禁。在此案中,
請求人受苦於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其健康狀況在監禁中大為惡化。
人權法院表示:「公約未包含任何有關被剝奪自由者,更不用說生
病者之情況的特殊規定,但並不排除病患的監禁可以在公約第
3
條
視角下引發問題……。在會員國內部,健康狀態、年齡和嚴重身
148
Comm. EDH rapp. 8 décembre 1982, Chartier c. Italie, pp.48-49.
有關人權委員
會之立場,參見
Belda
(
2010a: 142-143
)
。
149
CEDH déc. 7 juin 2001, Papon c. France.
150
CEDH 14 novembre 2002, Mouisel c. F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