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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保險保費之前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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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度限制私法自治原則的前提下,使禁止歧視原則得在私法關係

中發揮效力。

(

)

小結

綜上所述,統計性歧視之屬性為「直接歧視」,並與「類型化

規範」有相似之處,彰顯統計性歧視本質上涉及的是平等原則的問

題,且評斷統計性歧視有無違反平等原則的主要審查標準應為「比

例原則」。而在進行個案審查時,尚須考慮下列參數調整適用比例

原則之審查密度:統計性歧視所運用的人別特徵為何、系爭規範所

涉事務領域之特質,以及系爭個案涉及的是否為私法關係。

三、性別差別待遇在歐盟法上正當化可能性

以性別此一本質上不能以自力改變之人別特徵為差別待遇,固

然應該嚴格審查,但不論系爭指令或歐洲法院實務見解,皆容許在

符合特定要件下得以性別為差別待遇之例外情況。例如系爭指令雖

以男女在獲取商品與服務脈絡下權利應平等為原則,惟指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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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容許於能就個案男女差別待遇措施提出一正當目的且手段適

當、合比例時,認定為不違反系爭指令,顯示指令欲達成的男女平

等原則並非絕對。至於在系爭指令的適用範圍內,何等目的得被認

定為可正當化性別差別待遇的事由,指令的立法理由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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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有為

若干例示:為了保護性侵害事件的受害者而設置的收容機構,可以

作僅收容單一性別的限制;為了顧及個人的隱私空間與社會風俗,

例如房屋所有人出租房間,且其本身也住在同一屋簷下,得限制房

客只能為某一性別者;為了促進性別平等或男性、女性的利益所為

之措施,例如以此目的成立的公益機構得僅對某一性別開放服務;

基於保障結社自由,例如私人俱樂部限制僅某一性別者得成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