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保險保費之前男女平等?
595
不過度限制私法自治原則的前提下,使禁止歧視原則得在私法關係
中發揮效力。
(
三
)
小結
綜上所述,統計性歧視之屬性為「直接歧視」,並與「類型化
規範」有相似之處,彰顯統計性歧視本質上涉及的是平等原則的問
題,且評斷統計性歧視有無違反平等原則的主要審查標準應為「比
例原則」。而在進行個案審查時,尚須考慮下列參數調整適用比例
原則之審查密度:統計性歧視所運用的人別特徵為何、系爭規範所
涉事務領域之特質,以及系爭個案涉及的是否為私法關係。
三、性別差別待遇在歐盟法上正當化可能性
以性別此一本質上不能以自力改變之人別特徵為差別待遇,固
然應該嚴格審查,但不論系爭指令或歐洲法院實務見解,皆容許在
符合特定要件下得以性別為差別待遇之例外情況。例如系爭指令雖
以男女在獲取商品與服務脈絡下權利應平等為原則,惟指令第
4
條
第
5
項容許於能就個案男女差別待遇措施提出一正當目的且手段適
當、合比例時,認定為不違反系爭指令,顯示指令欲達成的男女平
等原則並非絕對。至於在系爭指令的適用範圍內,何等目的得被認
定為可正當化性別差別待遇的事由,指令的立法理由第
16
點有為
若干例示:為了保護性侵害事件的受害者而設置的收容機構,可以
作僅收容單一性別的限制;為了顧及個人的隱私空間與社會風俗,
例如房屋所有人出租房間,且其本身也住在同一屋簷下,得限制房
客只能為某一性別者;為了促進性別平等或男性、女性的利益所為
之措施,例如以此目的成立的公益機構得僅對某一性別開放服務;
基於保障結社自由,例如私人俱樂部限制僅某一性別者得成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