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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堅持之宗教自由。
其次,以宗教理由在伊斯蘭社會中解散政黨,如果當其他政黨
亦有接近之思考,特別是執政之政黨,並沒有被解散,卻針對特定
在野黨下手,恐怕會形成在同樣的宗教環境中以宗教之名壓迫在野
黨。再者,當歐洲人權法院強調政黨或許可能透過選舉執政,因而
威脅民主政體,恐怕應該更加慎重,前述在有關共產黨成立之相關
判決中,歐洲人權法院其實已降低防衛式民主之思考,但是在
Refah
Partisi
(
the Welfare Party
)
and Others v. Turkey
卻又再次強調,恐有
失平衡,而且歐洲人權法院的連結因素是宗教內容及不明確之暴力
連結,恐怕更令人質疑。
伍、種族爭論
本文將各種類型種族爭議區分為媒體討論及組織結社兩個區
塊論述之,然後再討論國家消除種族犯罪之義務。
一、媒體討論
其實歐洲人權法院非常著重新聞自由,若媒體不是直接訴諸於
仇恨言論或是暴力,歐洲人權法院都會傾向保護言論內容之傳達。
於此應該探討的是如果媒體討論之議題有關種族爭議,歐洲人權法
院是否依然堅持新聞自由,或是認為在特殊情況下得以限制之。以
下將案件區分為電視媒體及出版品兩種類型,並討論實質內容。
(
一
)
電視媒體
有關電視媒體對於種族議題之討論,
Jersild v. Denmark
90
是歐
90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Jersild v. Denmark, judgment of 23 Sept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