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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意自由之保障,而是其限制是否符合公約第
10
條第
2
項之規範。
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三點理由,第一,其認為雖然當事人所討論之事
項是法國傷痛之歷史,不過歐洲人權法院強調這已是四十多年
61
前
之事,因此嚴重度比較低,而每個國家必須公開且沈穩地辯論其過
去歷史。第二,其廣告內容與組織之目的相符合。第三,當事國或
可不適用刑事處罰,而只適用民事救濟。因而歐洲人權法院認定法
國違反公約第
10
條。
其次,有關亞美尼亞及亞塞拜然之爭議,例如在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
62
當事人是兩家報紙之創辦人及主編,其被允許造訪亞
美尼亞軍隊控制的
Nagorno-Karabakh
區域,後來刊登「
Karabakh
日記」,其中認為
1992
年
Khojaly
事件亞塞拜然亦必須負責任,不
過一般認為是俄羅斯及亞美尼亞軍隊所為。當事人被以誹謗罪處以
兩年六個月徒刑。
在本案中歐洲人權法院強調「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原則,其
認為表意內容如果是否認「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例如納粹之大
屠殺,因為公約第
17
條之規定,此表意內容不受公約第
10
條之保
障。
63
而表意內容違反公約之價值者,例如將支持納粹政策正當
化,亦不受公約第
10
條之保障。
64
不過歐洲人權法院定位本案所
牽涉之爭議不是「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因為當事人不是要否認
有大量殺害
Khojaly
民眾之事實,而是提出不同之可歸責對象。
65
歐
61
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當時之計算。
62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judgment of 22 April
2010.
63
Ibid.
, paragraph 81.
64
Lehideux and Isorni v. France,
paragraph 53.
65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paragraph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