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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歐美研究

意自由之保障,而是其限制是否符合公約第

10

條第

2

項之規範。

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三點理由,第一,其認為雖然當事人所討論之事

項是法國傷痛之歷史,不過歐洲人權法院強調這已是四十多年

61

之事,因此嚴重度比較低,而每個國家必須公開且沈穩地辯論其過

去歷史。第二,其廣告內容與組織之目的相符合。第三,當事國或

可不適用刑事處罰,而只適用民事救濟。因而歐洲人權法院認定法

國違反公約第

10

條。

其次,有關亞美尼亞及亞塞拜然之爭議,例如在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62

當事人是兩家報紙之創辦人及主編,其被允許造訪亞

美尼亞軍隊控制的

Nagorno-Karabakh

區域,後來刊登「

Karabakh

日記」,其中認為

1992

Khojaly

事件亞塞拜然亦必須負責任,不

過一般認為是俄羅斯及亞美尼亞軍隊所為。當事人被以誹謗罪處以

兩年六個月徒刑。

在本案中歐洲人權法院強調「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原則,其

認為表意內容如果是否認「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例如納粹之大

屠殺,因為公約第

17

條之規定,此表意內容不受公約第

10

條之保

障。

63

而表意內容違反公約之價值者,例如將支持納粹政策正當

化,亦不受公約第

10

條之保障。

64

不過歐洲人權法院定位本案所

牽涉之爭議不是「明顯確認之歷史事實」,因為當事人不是要否認

有大量殺害

Khojaly

民眾之事實,而是提出不同之可歸責對象。

65

61

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當時之計算。

62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judgment of 22 April

2010.

63

Ibid.

, paragraph 81.

64

Lehideux and Isorni v. France,

paragraph 53.

65

Fatullayev v. Azerbaijan, paragraph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