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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員國駐聯合國代表團促請支持,另外也由我駐紐約辦事處處長兼聯
合國事務工作小組組長致函各國駐聯合國代表團說明我方的訴求
(謝佳珍,
2009
)。我方並在當年
9
月
13
日完成有關我國加入國際民
航組織乙案連署,獲得索羅門群島、帛琉、聖文森、馬紹爾群島、
貝里斯、聖露西亞、甘比亞、聖多美普林西比、尼加拉瓜、諾魯、
史瓦濟蘭、薩爾瓦多、布吉納法索、吉里巴斯、聖克里斯多福等
15
個邦交國連署支持
(黃兆平,
2009a
)。
三、各國初步回應與我國國內討論
主要國家,尤其是美國,對於我方轉以爭取參與國際民航組織
也給予肯定。美國在台協會
(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
)
臺
北辦事處長司徒文
(
William A. Stanton
)
於
2009
年
10
月間表示,
美國將繼續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組織,積極協助臺灣實
現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國際民航組織之目標
(施馨堯,
2009
)。主管東亞與太平洋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施大偉
(
David B.
Shear
)
於
2010
年
3
月間,出席美中經濟安全審議委員會
(
the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
)
聽證時指
出,「美國對於臺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提供堅定且一致地支持。
我們不斷地讓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國際社會成員清楚了解我們對
於此一議題的立場」(
Shear, 2010
)。美方多位學者及智庫人士,也
積極表示我方「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將有助於國際社會。這應
當也是馬英九政府轉而以國際民航組織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
公約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與此同時,我國也注意兩岸關係穩定對推動我國參與國際民航
組織之重要性。在美國表達支持後,馬總統希望藉由兩岸之間的對
話互動,為我國「有意義參與」國際事務奠定基礎,故於
20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