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支持臺灣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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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政策檢討報告中的要項之一即是,雖然美國不支持臺灣加入以
「主權國家身分」(
statehood
)
為先決條件的國際組織,但會支持各
種讓臺灣的聲音被聽到
(
voice to be heard
)
的機會,同時支持臺灣
爭取以會員身分加入非以國家身分為前提的國際組織
(
Bush, 2001:
187; Lord, 1994
)。此一論述後來也成為美方對於我國加入國際組織
的基本立場。我方自
1997
年起正式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而美
國國會於
1998
年通過的各項相關決議案中,也開始主張支持我國
的「有意義參與」。如
1998
年
10
月美國眾議院所提出的第
334
號
決議案
(
H. Con. Res. 334
),首次提出「臺灣
2,100
萬人民在世界衛
生組織應有適當而有意義的參與」。
2
在此之前,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尤其是聯合國及其專屬機
構,有許多的辯論及策略考量。如學者林文程所指出,自
1971
年
我國退出聯合國以後,面臨了邦交國數量有限且較不具影響力、中
共方面打壓以及本身外交政策缺乏彈性等限制,以致所參與的政府
間國際組織數量有限。自
1990
年代開始,我國推動務實外交,並
開始積極思考參與聯合國各專門機構的可能性。其中,國際貨幣基
金
(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
以及世界銀行
(
World Bank
)
等專門機構,由於採取加權投票制
(
weighted voting system
),且其
中的主要大國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及法國對我國而言相對友
好,促成並最終使得我國參與之可能性較高,故當時政府以參與此
等組織為首要考量。由於考量直接申請成為相關組織之正式會員難
度較高,至
1990
年代後期,我方尋求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以降低
2
美國眾議院於
1998
年
10
月
10
日以
418
票支持、
0
票反對,通過該議案。該段落
原文為:
“Taiwan and its 21,000,000 people should have appropriate and meaningful
participation i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請參見
Taiwan Documents Project
(
19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