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4
歐美研究
際法而來之能力;(
5
)
參照權力
(
referent power
):基於調停者與爭
端各方之關係而來,使爭端當事者願意接受調停之能力;(
6
)
資訊
權力
(
informational power
):調停者居間傳遞訊息之能力。權力因
而被視為調停的根本要素,具有權力的調停者有更多管道影響衝突
雙方的決策者,其所提出的方案較易為衝突各方國內民意所接受;
近期研究更認為,此等權力對於促使爭端雙方獲致可接受的方案而
言日趨重要
(
Carnevale, 2002: 33; Heemsbergen & Siniver, 2011
)。
第三方與爭端雙方接受調停的意願至為關鍵,而成本效益考量
是包括調停者之各方願意出面或接受調停的主要考量
(
Terris &
Maoz, 2005
)。扎特曼與杜瓦認為,第三方願意出面調停的原因,主
要係避免情勢升高並維持和平,確保本身利益,同時擴大其影響
力。至於衝突雙方,也是基於本身利益考量,認為調停可能會帶來
比直接衝突更佳的結果。其次,爭端雙方可能擔心若不接受調停,
則未來與第三方之關係可能變壞,故而接受調停
(
Zartman &
Touval, 1996: 447-448
)。
就調停的策略而言,柏克維奇指出,依介入程度的不同,調停
者通常可運用三種策略
(
Bercovitch, 2009: 347-348
):
(
1
) 溝通—促成型策略
(
Communication-facilitation strategies
):
這是介入程度最低的調停方式,調停者通常採取被動角色,傳
遞訊息至爭端雙方並促進合作,但對於調停的過程與議題的實
質討論較不具有控制力。
(
2
) 程序型策略
(
Procedural strategies
):此項策略使得調停者可以
對於調停的過程具有較正式的控制力。調停者通常將控制會談
程序、控制會談對雙方選民的影響、控制媒體曝光度、控制相
關資訊的流通、乃至於衝突雙方對於資源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