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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爾與馮特在「民族心理學」中,透過語言研究所要完成的任務。
正如在歷史比較語言學中,由
Bopp
開啟的橫向比較研究,與
格林開啟的縱向比較研究所顯示的,語言既出自人類本性之要求,
從而具有本質的一致性,但語言又因民族的獨特個性,而表現出結
構的差異性。同樣的,那些與語言學同時在浪漫主義運動中發展出
來的文化科學,像是神話、宗教、藝術、文學、科學、習俗、法權
等,也都一方面是普遍存在人類社會的基本現象,但它們也都因民
族的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形式、風格與組織形態。語言與神話等
文化科學,都是我們在民族的歷史生命中所能看到的基本現象,它
們與語言學一樣,都應有形成其民族差異性 (但對其成員內在一致)
的內在形式基礎。它們都是研究民族之內在精神活動的「民族心理
學」,應詳細加以研究的對象。史坦塔爾與
Moritz Lazarus
因而說:
那些凡能從精神最內在的基礎,來解釋他們在語言、宗教、
藝術、文學、科學、習俗、法權與社會等歷史現象中所發現
到的事實,或簡言之,那些凡能對諸民族的歷史生命之各方
面加以研究者,並能致力於將這些事實回溯到它們的心理學
基礎者,都是我們就教的對象。
(
Lazarus & Steinthal, 1860: 1
)
而馮特則更進一步強調,正如同語言學需要語言心理學作為後設的
研究基礎一樣,像是神話學、習俗史這些文化科學的研究,也應從
心理學的角度,就語言、神話與藝術等,作為「與人類的共同生活
聯繫在一起的精神現象」,來研究它們「與人類本性之間的普遍關
係」。對此馮特說:
[
民族的文化狀態、語言、習俗與宗教想像
]
這些對象不應只
是如同文化史、習俗史、語言學與宗教哲學這些特殊的科學
分枝的課題,而是近來大家都覺得有必要,應就這些對象與
人類本性之間的普遍關係來加以研究,它們因而也大都成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