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姿態與語言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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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感嘆說的自然聲音理論,則是馮特認為比較可以接受的理論。
這兩種理論分別由赫德與盧梭所代表,感嘆說的觀點在當時更被上
述史坦塔爾的聲音反射理論所加強。但根據馮特在上述語音語言形
成的發生學解釋中,我們已經得知:感嘆說顯然只觸及到作為語音
之基礎的聲音姿態,它仍是情緒表達的身體運動,而非能表達客觀
意義的詞語。且詞語的意義也不是單純透過模仿對象或他人說話的
聲音就能學會,而是必須奠基在指示手勢與表現手勢的身體建構之
上。
語言雖起源於表達情緒的身體姿態,但在語言變遷的過程中,
語音語言取代手勢語言的事實,卻也是不可否認的。在馮特看來,
語音取代手勢的必然性,一方面出於手勢語言本身的缺點,一方面
則出自聲音語言的優點。手勢語主要有三方面的缺點:(一) 在手勢
語構詞學方面,手勢的詞語相當貧乏,它所能表達的意義內含非常
有限;(二) 在手勢語句法學方面,手勢語言只能依手勢的位置排列
表達它的句法,它的思想表達經常會因歧義而產生誤解;(三) 由於
手勢語缺乏文法標記詞的幫助,它所表達的思想內含只能靠整體的
關聯來理解,它因而也無法對思想的概念內含,做出更詳細的規定。
相對的,語音雖然一開始也是情緒表達的身體運動,但它起碼
在三個方面,比手勢更適合於情感與思想的表達。(一) 聲音具有使
再造的表象具有印象的鮮活性之特性。當初民對於吸引他的對象,
用手把它們指出來,或用手比劃出那些運動的事物,這時若身體運
動同時帶有聲音,那麼它們就能根據類似感覺連結的原則,加強無
聲手勢的鮮活性 (
Wundt, 1893
:
613
);(二) 聲音具有無限可分的屈
折變化性。透過發音器官的區分音節,我們可以發出無限多可曲折
變化的聲音。一旦我們選擇以聲音作為指涉意義的記號,那麼隨著
語音之無限差異的可能性,我們就可以用它來表達更豐富多樣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