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姿態與語言表達
195
言一樣,都能透過個別手勢或音素的對比與差異,來做出區分音節
的表達。馮特因而認為必須將「語言」的定義放寬為「表達思想的
分節運動」(
Gedankenäußerung
durch
artikulierte
Bewegungen
),而
不必只限制在從發聲的區分音節活動,來看語言有機體的本質
(
Wundt, 1906b
:
286
)。馮特為此並特別指出,手語與漢語一樣,都
是不用文法虛詞或詞語的屈折變化,就能表達出思想的邏輯。因而
在嚴格的意義上,雖然語音最後取代了手勢而成為人類溝通的主要
媒介,但語音並非是語言絕不可或缺的成分。
且再從兒童必須借助手勢才能學會語言使用的事實來看,聲音
語言為了傳達與實用的目的,脫離它原來作為身體姿態的生動性,
它的意義逐漸需要透過約定來完成,這使得聲音語言經常必須由一
套約定俗成的記號系統來組成,從而使得語言的運用,必須經過長
期的應用與學習。但手勢語言本身卻具有「感性生動性」與「不可
能誤解的明確性」(
Wundt
,
1906b
:
282
),它是一種在理解上沒有太
大困難的「普遍語言」(
Universalsprache
)。手勢要不是直接指出事
物,要不就是以象形或會意的方式呈顯出事物,手勢與它所指的意
義具有直接的關係。它因而擁有聲音語言所沒有的「根源性」
(
Ursprünglichkeit
) 與「自然性」(
Natürlichkeit
) (
1904: I, 137
)。這使
得我們甚至能理解動物所做出的、與人類非常接近的表達運動的意
義。馮特因而主張,手勢語言才是真正的原始語言,它作為訊息傳
達的自然媒介,是先於聲音語言而存在的。
23
23
當代學者對於語言手勢起源論的研究,也大都可以支持馮特主張手勢語是普遍自
然語的觀點。像是
David F. Armstrong
就認為,語言的手勢起源論可以依據:象似
而可見的手勢是比言說更為自然的溝通配備,且手勢起源論可以說明任意符號之
起源問題,這兩點而成立
(
2008: 289
)
。而對於語言手勢起源論在靈長類動物學、
神經科學方面的實證研究,則可以參見
Hewes
(
1992
)
的綜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