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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性與客觀性,而不能只停留在作為個人情緒表達的身體徵兆。
馮特對於手勢語構詞學的研究,因而專注在如何透過指示與表
現手勢的意向作用與摹擬形構的想像力作用,以將吾人內在思想活
動的表象,客觀化成為感性經驗對象的對象性,從而使得語言媒介
的指涉意義,能奠基在身體姿態的肉身化建構過程之上。這種構想
使得馮特能在他的生理心理學的理論中,取代基於內省法的先驗觀
念論的意識建構理論,而以語言手勢起源論的觀點,重新為先驗主
體的認知機能,奠定身體性建構的基礎。馮特自己在《民族心理學》
第一卷的語言專著中,忙於手勢字源學的範疇分類研究,但對這些
手勢範疇如何建構我們的認知對象,卻不再有所說明。無怪乎當代
學者只注意到他對手勢範疇分類的缺點。但馮特在〈語言與思想〉
(
Wundt, 1906b
) 這一篇極為重要的論文中,卻早已經對手勢範疇如
何建構我們的認知對象,做了非常有啟發性的探討。馮特在這方面
的看法,特別為新康德主義的卡西勒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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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因而有必要借助
卡西勒的詮釋,重新發掘這些內含,以使馮特的手勢語理論能得到
更完整的呈現。
(
一
)
指示手勢的意向性意指作用
手勢語言本身無非就是一種表達運動的系統,因而手勢語言的
字源學,作為詳細研究個別手勢的心理學來源,理所當然應以表達
運動作為它們觀察的起點。我們在手勢語言之意義內含的原初組成
部分中,首先面對的是指示手勢與表現手勢這兩種「情緒之表象表
達的基本形式」。在表達運動中,脈博、心跳或臉部表情這些情緒
表達的身體運動,作為不隨意的身體反射運動或本能的衝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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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西勒對於馮特的手勢表達理論所做的先驗哲學詮釋,請特別參見
Cassirer
(
1964:
124-13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