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體姿態與語言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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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思想的內容。惟當如此,語言才具有表達思想的能力。史坦塔爾
據此主張,我們應將聲音視為身體在感官知覺受到對象刺激而產生
印象時,所連動產生的身體反射動作。身體反射代表人類對外在世
界最初的心理活動過程,我們在接觸外在世界所自然發出的聲音,
若也是身體反射動作的一部分,那麼身體反應所發出的聲音,就自
然而然地與心理活動的過程,有著一致性的關係。
只不過單靠聲音的反射還不能形成語言。這即如史坦塔爾所言:
反射動作事實上已經意指靈魂的反應,因為靈魂反應所產生
的反射,即是這些
[
身體
]
反射動作;這如同影響作用意指它
的原因一樣。但語言現在仍缺乏的是那些在本質上最重要的
東西,亦即對此意指的意識,或表達的應用。能將反射性的
身體運動與靈魂的激動有意識地加以連結,才是語言的開
始。
(
Steinthal,
1871: 369
)
在此顯示,聲音作為人對外在世界最初的心靈反應,它與世界具有
自然的連結關係,但若聲音要成為表達思想的詞語,那麼我們就必
須能有意識地確立該聲音與外在對象 (或其表象) 之間的關係,以
使語音 (或即言說的語言) 具有能意指該對象的意義內含。
史坦塔爾認為這種可能性的基礎在於情緒的感受。因為在當時
主張語音起源於呻吟與喊叫的「語言感嘆說」,受到盧梭等法國感
覺主義的影響,大都認為知覺並非如同經驗主義所主張的,只是受
納單純的感性印象。感覺作為身體性的知覺,必然也包含來自精神
主體的情緒感受。感覺包含感官知覺與情緒感受這兩方面,因而一
旦我們意識到,我們被對象觸動所產生的情緒,是與這個觸動在身
體反射發出的聲音所代表的情緒一樣,那麼在心理活動中的感性印
象,就可以跟特定的聲音連結起來,以致於我們可以用該聲音,來
表達與它相連結在一起的特定思想內容。史坦塔爾因而說:「當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