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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在以印歐語為基礎的語言哲學觀點影響下,我們習於將語言直
接視為是內心的表達或智性的呈現,亦即將語音的意義視為是思想
本身的創造。語言因而被看成只有內、外兩方面:外在面即語言的
聲音面,它是處於內在面之思想所居住的身體性成分,人類的智性
即是經由聲音的肉體化,而得以表達出感性的可知覺性。以至於自
亞里斯多德的《解釋篇》以來,我們即習於將「語言」直接等同於
「思想」,將「詞語」視為「概念」,並將「語句」視為「判斷」。
從而理所當然地以為:由詞語連結成語句的語言系統,只是將透過
概念連結而進行判斷的思想活動,以聲音的形式加以表達,以使之
可被傳達與可被他人理解而已。
史坦塔爾並不否定人類的思想總是伴有聲音的言說,但他認為
這最多只能證明思想與語音之間具有不可分性,但並不能由此證明
他們具有統一性。他認為像是科學公式、甚或漢語,都可以用表意
的符號來表達思想,而不一定需要借用語音的形式。換言之,即使
人們彼此必須經由聲音,才能將他們心中的思想內含傳達或呈現給
他人,但我們也不能僅從「語言=思想的呈現」,即推論出「語言
的形式=思想呈現的形式」(
Steinthal, 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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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如果語
言就是思想的表達或呈現,那麼我們就不應以邏輯學,而是應以美
學,來作為理解語言學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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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藝術才是與語言一樣,都是
為此他先後寫了《邏輯學、文法學與心理學
——
其原則及其相互關係》
(
Grammatik,
Logik und Psychologie. Ihre Principien und ihr Verhältniss zu einander,
1855
)
、《心理
學與語言科學導論》
(
Einleitung in die Psychologie und Sprachwissenschaft
, 1871
)
,以
及兩卷本的《希臘與羅馬的語言科學史
——
特論其邏輯學》
(
Geschichte der
Sprachwissenschaft bei den Griechen und Römern,
1890-1891
)
,以完整表述他從批判
希臘語言哲學出發,論證作為文法學研究之基礎與對象的內在語言形式,不能與邏
輯文法學相混淆,而是必須建立在語言心理學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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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羅齊特別推崇史坦塔爾,稱他為「洪堡特最偉大的追隨者」,即因他受史坦塔爾
的影響,主張美學與語言學其實正是同一門科學。他對語言學與美學為同一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