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姿態與語言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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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如同洪堡特所主張的,語言是思想的器官,是人類精神的有機
體,因而我們在歷史比較語言學中所掌握到的普遍法則,乃是人類
精神的內在法則?這個問題不僅與語言學有關,更與整個人文科學
有關。因為我們若能回答上述問題,就能進而回答:在具有普遍必
然性的自然科學法則之外,是否存在一種在人類共同生活中,既具
歷史性與差異性,但又具有普遍有效性的法則?而研究有關語言、
藝術、神話、宗教、習俗等文化產物的科學,無不需要建立在對這
種類型的法則的理解之上。
二、歷史比較語言學的研究轉向
在格林發現印歐語於歷史發展中存在著同形式的輔音轉移現
象後,語音變化是否遵循不變的法則,就成為爭議的焦點。格林不
否認他的發現存在許多例外,他說他做的「輔音比較」:「在既有
的例子中,仍有疑義或未解決之處,但絕大多數則因分層的類比,
而可視做是經過嚴格證明的,其規則本身的正確性是顯而易見的」
(
Grimm, 1822
:
588
)。但在當時,
Karl
Verner
(
1846
-
1896
) 即已發
現,在格林法則中所出現的例外情況,其實是受到梵語重音之發音
不同的影響,而非真有例外可言。這使得語音變化的法則,開始被
認為是無例外的法則。持這種觀點最具代表性的學者即是
August
Leskien
(
1840
-
1916
)。他在《斯拉夫-立陶宛語與日耳曼語的格位
變化》(
Die Declination im Slavisch-Litauischen und Germanischen
) 一
書中說:
我的研究是從這個基本法則出發的:流傳至今的格位形態,
是絕不可能建立在語音法則的例外之上。這些語音法則除非
例外,否則就必須被遵守。為避免誤解,我還可以補充說:
若吾人所理解的例外是指這種情況,亦即能被期待的語音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