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461 / 142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461 / 142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裴爾士難題以及邏輯情操

461

面,也不可能有反對的理由;而且,幸運的是,沒有事實禁

止我們擁有這樣的希望、或平靜與愉悅的心願:這社群的存

在可以超越過任何指定的日期。

(

Peirce,

1992:

150

)

第三個邏輯情操是「希望這探究者社群將能夠持續地存在下去」。

裴爾士在此並未明確地解釋為何需要有這個邏輯情操。然而我們知

道,依據裴爾士的機率觀念,機率無法有意義地應用在單一推論或

有限數量的推論上,所以個人為了使得自己的推論是合乎邏輯性的,

必須希望這個探究者社群能夠持續地存在下去,也就是希望不斷有

推論持續地被做出來。

筆者曾指出,裴爾士所談的社群只包含探究者

(

investigators

)

在內,因為他認為這社群中的諸成員之間有著直接或間接的智性關

(

1992: 149

)。探究者社群因此並非只包含人在內,還包括到任何

有能力依據機率進行推論的存有者。「探究者社群」與「道德關懷

所針對的社群」不見得完全重疊,因為後者有可能包含沒有能力進

行推論、以及尚未擁有與已經失去推論能力的存有者。這也顯示出

邏輯情操乃是關連到推論活動,而不是關連到道德關懷。

在第六段也是最後一段中,裴爾士做出了總結:

看起來似乎很奇怪我竟會提出三個情操來作為邏輯之不可

或缺的要求

(

requirements

)

,這三個情操是:對一無定限的社

群抱持關懷、承認這個關懷有可能被當成至高無上、以及希

望智性活動無限制地持續下去。但是,當我們考慮到「邏輯

乃是取決於『想要脫離懷疑狀態的掙扎努力』

(

這掙扎必須開

始於情感

[

emotion

]

,如同它停止於行動

)」

以及「我們接受

理性的唯一理由是『其他用以脫離懷疑狀態的方法』都因為

那社會衝力

(

the

social

impulse

)

的存在而告失敗」時,為何

我們還會懷疑「在推論中預設有社會情操

呢?至於另外兩

個我認為具有必要性的情操,就只是作為這個情操的配角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