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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伍、結語
裴爾士所提出的這個難題源自於他所抱持的機率觀念;由於單
一不可重複的事件沒有機率可言,所以面臨單一不可重複的情境的
個人遂無法正當地使用機率來進行推論,但是我們的直覺卻都是這
個個人有正當性如此做;我們的直覺與這個機率觀念彼此衝突。我
們該如何調和這兩者以解決這個難題呢?裴爾士提出了「社會情操」
(筆者稱之為「邏輯情操」)
來作為解答方案,但是蒯因的評論以及
帕特南的詮釋都讓我們懷疑起裴爾士的解答的合理性;蒯因猜測
「裴爾士主張『信望愛是邏輯的基礎』」,而帕特南則是從道德關
懷的角度來詮釋,將裴爾士詮釋為「使用利他的道德關懷作為理由
來解釋這個知識論領域的難題」,彷彿裴爾士並不區分道德領域與
知識論領域。然而筆者提出的詮釋能夠釐清「邏輯」與「合乎邏輯
性」的差異,指出後者才是裴爾士在此所關心的觀念,以回應蒯因
的評論;而且筆者的詮釋區隔開了道德情操與邏輯情操,從裴爾士
的機率觀念直接汲取出他提出的三個邏輯情操的內容,並且指出了
帕特南的詮釋的問題與不足之處。
既然裴爾士難題乃源自於裴爾士所抱持的機率觀念,如果我們
放棄他的機率觀念,那麼我們是否就不再需要他所說的這些邏輯情
操了呢?筆者認為,有時候一個觀念的有效性與合理性能夠超越出
它的起源所設下的限制範圍,這在許多學科中屢見不鮮
(像是「動
量」(
momentum
)
觀念起源於古典力學,但是這個觀念的有效性事
實上超越出了古典力學)。「邏輯情操」能夠捕捉到「人們一視同仁
地看待他人與自己的推論」的通常態度,而這個態度可說跟「相信
他人的證言
(
testimony
)」的通常傾向同出一源,兩者可說都顯示出
了人在知識論上的社群面向
(「人在知識論上的社群面向」在今天
受到了相當多的重視,社會知識論等領域的研究正方興未艾)。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