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姿態與語言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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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原則,將產生人類可供溝通之用的種種身體姿態,進行系統的分
類。他對分別隸屬這三類表達運動做出如下的說明:
16
(
1
) 情緒表達的強度,係依據「直接的神經支配改變的原則」
(
Das Princip
der
directen
Innervationsänderung
),而做出臉紅心跳與
脈博加速跳動等不隨意的身體表達運動。一個非常強烈的情緒運
動,對於肌肉運動的神經分布的核心部分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因而
強烈的情緒會造成許多肌肉集團的癱瘓。在直接的神經分布改變的
原則下所產生的表達運動,大都脫離意識的主宰,特別像是臉紅心
跳、脈博加速、臉色蒼白、哭與笑這些強烈的情緒表達,即屬此類。
(
2
) 情緒表達的性質,係依據「類似的感覺相連結的原則」(
Das
Princip
der Association
analoger Empfindungen
),而以眼口鼻等臉部
表情做出帶有本能衝動的身體表達運動。馮特依其生理心理學的基
本原則,指出具有相同情感性質的感覺,經常被連結在一起,兩者
並互相加強。伴有強烈情緒的表達運動,原本只是直接的神經分布
的改變,但它們經常伴隨有強烈的肌肉知覺作為感性的基礎。肌肉
的緊張程度不隨意地反應在表達運動中的情緒強度,在人類的身體
結構中,這個原則又特別對表情運動有效,因為人類臉頰的肌肉表
達,顯然是根據它想表達的情感性質而定。「類似的感覺相連結的
原則」特別適用於嘴巴與鼻子的表情運動,因為它們最初是針對味
覺與嗅覺刺激所形成的反射運動,例如我們的嘴巴可區分酸、甜與
苦。酸與苦是我們想要避免的不舒服感覺,甜則是令人感到舒服的。
16
馮特對於表達運動的系統,在《生理心理學綱要》
(
Grundzüge der physiologischen
Psychologie
)
中,主要是依以下所述的三條原則,來加以統整
(
Wundt, 1893:
598-610
)
。但他後來在《民族心理學》
(
Völkerpsychologie
)
中,又改依情緒表達的
「量」、「質」與「關係」等三大類範疇,來重新解釋上述三條原則中的內含
(
1904:
I, 37-135
)
。筆者底下嘗試將這兩部分的觀點統合起來,並捨棄馮特在《民族心理
學》中,採取更為複雜的神經系統運作的解釋,而只保留他對現象觀察的正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