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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跨太平洋夥伴協定談判中對勞工權利條款之立場及對我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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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該國所謂「以亞洲為中心」

(pivot to Asia)

之戰略思維,就是

將外交、軍事、經濟及戰略政策移轉到亞太地區來,藉以作為對抗

中國崛起之籌碼,而此一協定即是該國向亞洲重新平衡之重要因素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The White House, 2015)

。

最後,鑑於世界貿易組織之多邊貿易談判目前陷於僵局,該國

有專家學者主張,利用此一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作為一新的「

21

世

紀貿易議程」

(21st century trade agenda)

,不失為一可行之替代方

案。舉例而言,此一協定中某些嶄新之貿易議題,諸如國營企業及

管制性連貫

(regulatory coherence)

概念等,如能成功談判達成並

加以實施,則可作為未來世界貿易組織做這類談判時之平臺。同時,

此一協定談判如經成功後,勢必引起其他同地區之國家參與加入,

俾便保持在此協定市場內之競爭能力,而這種擴散作用對世界貿易

組織所倡議之全球貿易自由化理念,也會有一定程度之效益。此外,

此一協定也會促使某些新興國家從事内部之經濟政策改革,尤其是

像越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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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美國也有某些反對此一協定之見解出現,認為

專注在區域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之談判與簽訂,將會讓世界貿易組

織這類多方努力失焦。至於這些協定所賦予之優惠關稅待遇,往往

僅是從其他地區轉換過來,而不是新建構者,並沒有多大之實質利

益可言。同時,過多之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將會使國際商務

活動更形複雜,因各協定規定不一而會造成業者遵循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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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而,由於前述之經濟、政治及戰略因素之考量,而且此一協定卻也

無法完全取代前述世界貿易組織之多哈回合談判,因此,它只會讓

某些新興國家諸如印度及巴西等,更堅定從事世界貿易組織此一回

31

關於此點,參見

Fergusson, McMinimy, & Williams

(

2015: 7

)

。

32

關於此點,參見

Fergusson, McMinimy, & Williams

(

2015: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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