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支持臺灣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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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為不同範疇,並主張各有自己的邏輯和途徑。中國大陸認為,
雖然兩岸交流先經後政有其實際需要,但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
地位」,正在成為馬政府第二任期對外政策的主軸,是十分值得關
注的動向,故內部對於在個案基礎上,哪些組織應該開放、哪些組
織政治性高不可讓步,也仍在辯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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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中國大陸未
來應仍會就我國參與國際組織堅持如下主張:(一)
希望儘早確立處
理臺灣國際空間的政治框架;(二)
強調兩岸政治關係優先,建立互
信後,然後再推進處理國際空間問題;(三)
進一步主張臺灣必須承
認一中是臺灣擴展國際空間的基礎;(四)
在兩岸尚未就處理臺灣國
際空間達成政治框架之前,對於臺灣尚未加入的國際組織中,繼續
以個案為基礎,低階政治議題先行,促使臺灣透過政治對話來找出
加入的方式;(五)
兩岸有關臺灣國際空間的磋商,要摒除第三方或
其他國家之參與及干擾。
我方本次的參與固然是一項外交上的突破,然有幾個面向可進一
步考慮。首先,是有關如何定義「有意義參與」一詞。國內學者專家
及政府官員,都曾堅持「有意義參與」應滿足「實質、持續、及時、
全面」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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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參與應是我國首要目標。本次我國代表團由於
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主席「特邀貴賓」的身分,參與
9
月
24
日至
10
月
4
日在蒙特婁召開之大會,於會場上無法發言,故於其他各項場
合向國際民航組織以及其他成員分享我方過去對於維護飛航安全努力
之成果,並強烈表達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區域會議以及各項工作小組的
意願。就此,外交部史亞平次長表示,我方此次以「特邀貴賓」的方
式參與,是國際民航組織的首例也是特例,而由於我方參與國際組織
之目標是實質專業參與,推動策略與手法會視組織章程與議事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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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4
年
1
月間於北京進行之訪談,
BAJ-012402
。
24
作者感謝本文匿名審查人特地指出相關條件及其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