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支持臺灣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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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貢獻其相關工作委員會,證明我方「有意義參與」之意願,
才有可能達成;
(
4
) 在美國與國際社會支持下,如何透過國際對話與合作,進一步
提升我方的參與,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大會或理事
會,需要進一步研議;
(
5
) 我國應儘速與美國等主要國家,協商定義我方之「有意義參
與」;
(
6
) 藉由本次經驗,我方應尋求兩岸關係穩定與積極參與國際之間
的新平衡。
對我國而言,兩岸關係及國際參與均不可偏廢,考量美國扮演
的「促成者」角色,同時考量中共可能的涉臺外交政策、尤其是針
對國際組織部分,我方首先應持續爭取國際社會,尤其是主要國家
如美國、日本、歐盟等國之支持。其中,美國與歐盟更是少數多次
推動我國有意義地參與國際事務的倡議者。有這些國家的參與及倡
議,才能在我方無可避免而需與中國大陸商談時,最大可能地確保
我國的平等地位。
在此基礎上,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羅素有關美國支持臺灣「有
意義參與」聯合國與專屬機構,並在其他國際組織擴增臺灣參與技
術和專家會議的論點,相當值得我國政府關注。美國國會也正在討
論臺灣政策法案
(
Taiwan Policy Act of 2013
),希望得以進一步強化
臺美關係。就此,我方的人力與能力,是否可以支援未來針對特定
國際組織可能之實質而全面的參與,值得我方預先準備。
其次,中國大陸的至少不反對,是我國本次得以出席國際民航
組織大會的重要條件。這樣的先例會否進一步形成慣例,如未來我
國試圖參與其他中共已是正式會員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均須要先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