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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顯然地,他尚未統合他自其靈視的旅程中學習到的課題,因此他自
我懷疑。如果他有統整第二個階段對立的能力,他可能就會因此感
到快樂,而不會帶出最後的偶句;但詩人似未滿足這種二分法;他
仍依戀第一種單純的執著。因此,在偶句的前半,他如此地惋惜:
「飛逝的是音樂」(第
80
行)。易言之,他的心靈仍徘徊在鳥兒的國
度裏,因為他仍眷懷夜鶯的歌曲。
詩人對鳥兒的歌留連忘返 (
tarrying
),而此情景的底下含義,可
自他在
1817
年
11
月
22
日寫給其好友貝利 (
Benjamin Bailey
) 的信
得知 (
Lau
,
1983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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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信上,濟慈說:「你曾有否因舊旋律
而驚喜──在個令人愉悅的地方──因一個悅耳的聲音,再次感受
到當你的猜測和推論初次觸動你的靈魂時」(
Rollins, 2001: I,
185
)。
此信反映出音樂對濟慈的魔力,但在〈夜鶯頌〉的最後一行──「飛
逝的是音樂:──我是醒著的或是睡著了?」──卻描繪了詩人因
鳥兒的歌聲而陷入的窘境:他應棄絕第一個觀點,而選擇第二個。
但詩人太全神貫注於夜鶯的旋律與其所喚起的理想裏;因此,即令
他感知到鳥兒世界的不完美,他仍忽視了二個負面的意象:黑暗 (第
四個詩節) 與蒼蠅的嗡嗡聲 (第五個詩節)。然而,在對夜鶯歌聲的
詮釋上,詩人逐漸認知到他的態度前後不一,因此有了新的煩惱;
換言之,此詩的最後兩行讓詩人有了矛盾的詩人本體。
在此,詩人疑惑未決的詩人本體或許可再加上另個要素:時間
的因素。此詩文的時間似乎是在半夜 (第
56
行),而此刻正是日夜
交替、萬物生滅、混沌未明之際。因此,象徵性言,此時間點即呈
現一種吊詭、相剋與兩難。依此推知,此刻的敘事或可指涉出個人
的優柔寡斷,如莎翁的馬克白,即於子夜時刻,在女巫前顯露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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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觀點得自於勞貝絲論文的觸發;故在此向其致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