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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要的課題;且因其身分是位詩人,於是濟慈在其詩文中自然顯示出
他對此角色的看法及認同,而他的詩人本體也因此有別於其他的詩
人。然而,此話怎說呢?依據《牛津英語辭典》(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 對本體或身分的定義,該字指涉的是「某人或某物其自
身、而非其他的事實;個別性,個性。」
3
易言之,如精研德勒茲
(
Deuleuze
) 的文化學家伊恩‧布坎南 (
Ian Buchanan
) 所闡明的:「本
體」即是一個人是誰的形象 (
image
) (
2010
:
24
)。在此些理念的架構
之下,本文將以濟慈的兩首抒情詩:〈賽姬頌〉(
1819
) 及〈夜鶯頌〉
(
1819
) 中的敘事,即前述的順序、時空、變化、關連與因果的呈現,
來探究其詩人本體。
4
然而,〈賽姬頌〉及〈夜鶯頌〉依文體上的定義是頌詩,為抒
情詩的一種;亦即此詩體除了詞藻優美與壯偉外,個人的主觀性、
想像力與情緒是顯著的特色 (
Harmon, 2012
:
280
-
281
);因此本文的
研讀方法會被質疑。所以,此處有說明的必要並且引進一個新的理
念:「抒情敘事詩」(
lyric
narrative
)。傳統上言,抒情詩與敘事詩是
兩種不同的詩體:如前述,抒情詩側重內心與主觀性 (
subjectivity
),
即個人對人/事/物/地所流露的情感,如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
而敘事詩則強調對人/事/物/地的外在呈現,也就是要客觀、冷
靜地觀察、分析與描寫;且敘事詩往往有個故事或情節的存在,如
荷馬的二首史詩《伊里亞德》與《奧德賽》即是敘事詩的圭臬。然
而學界自
1980
年代起,此種截然的二分法似已遭到挑戰;文學批
評家開始將此兩種看似不同的文體並列一起,而有了「抒情敘事詩」
3
請見《牛津英語辭典》
(
identity, n., 2015
)
。原文:
“the fact that a person or thing is
itself and not something else; individuality, personality.”
4
此處對〈敘事〉的理念,亦綜合融通了如下敘事學家的學說:翁振盛、葉偉忠
(
2010:
26-29
)
; Abbott, 2008: 16-20; Cobley
(
2001: 6
)
; Onega & Landa
(
1996: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