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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新任國務卿凱瑞
(
John Kerry
)
則表示,美國會根據美日安保條約,
保護釣魚臺列嶼不受到中國的攻擊
(
“US Secretary of State,” 2014
)。
這樣的脈絡無疑說明了,在中日兩國爭論最嚴重的議題上,美國其
實已經選邊站
(與日本同一邊)。華盛頓如此的選邊行動,一方面符
合其美日同盟關係與對美日安保條約的遵守和實踐,另一方面也是
對北京在該列嶼諸島主權爭議上的聲索予以否決,同時也對中國在
東海區域的活動及遠洋軍力的投射,形成明顯的反制作用。
3.
日本國家集體自衛權之解禁
美國重返亞洲之所以導致中日戰略競爭益形激烈,當中很重要
的原因是美國支持日本尋求集體自衛權的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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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此之後的
日本乃開啟「再軍事化」的行動,此無疑會造成中國極大的恐懼。
日本安倍晉三內閣於
2014
年
7
月宣布,正式決定修改憲法解釋以
解除限制日本許久的國家集體自衛權。其中認為在三個條件之下,
日本為自我防衛可行使武力:(
1
)
日本受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
密切的國家之受到武力攻擊
(此呼應了新的美日防衛合作指針),其
國民權利有受到立即而明顯的危險時;(
2
)
為去除此危險,並保障
日本的國家安全,而無其他合適的方法之時;(
3
)
該武力之行使必
須是最小的限度。因此,若是集體自衛權可以獲得解禁,則不論是
日本自身受到武力攻擊,或是與日本關係緊密的國家
(同盟國)
遭
到武力攻擊,日本皆有權利以武力方式予以回擊
(楊明珠,
2014b
)。
就此而論,集體自衛權的解禁是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大轉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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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自衛權是一種國防概念,可視為海外出兵或介入他國戰爭的權利。它是一種進
攻作戰的潛在概念,當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他國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
受到攻擊,都有用武力進行主動干預和阻止的權利。換言之,集體自衛權就是,一
個聯盟所有的成員在其中一個成員遭受攻擊時,他們會進行相互武裝的援助,例如
北約以及華約組織就是類似此概念的國家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