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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安全最重要的基石;而在中國崛起和中國威脅論之下,美日安保體

制的重要性更為明顯。美國總統歐巴馬於

2014

4

月訪問日本時

即強調,美日安保條約不僅是亞太地區安全的重要基礎,其影響範

圍更應擴及整個地區;對於中國的加強海洋行動趨勢,美日兩國同

意加強合作,同時也希望中國能參與此地區的發展;美日雙方都明

確反對以武力方式改變現狀

(

White House, 2014

)。本文認為,美日

安保體系的強化是透過美日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而逐步地落實;而

其中有一極為明顯的改變,就是在美日同盟獲得強化的同時,日本

的安全防衛政策轉趨積極主動。從北京的角度看此一發展,很顯然

地,這會是中國走向遠洋的一道障礙。

原來的美日防衛合作指針是在

1978

年由美日兩國共同制定,

1997

年進行修訂。

2014

10

月,美日兩國政府達成協議,將針對

1997

年所修訂的指針再進行修訂;同年

12

月,兩國安全諮詢委員

(

Security Consultative Committee; SCC

),也是所謂的「

2

2

議」(

“2+2” Meeting

),開始進行新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

2015

4

月,雙方新修訂了指針以為美日同盟之強化與轉型的基礎。在新版

本當中,兩國將他們的安全合作界定為

(

1

)

無縫確保日本的和平與

安全;(

2

)

為地區及全球的和平與安全展開合作;以及

(

3

)

美日攜

手應對新的戰略領域。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為「無縫確保日本的和

平與安全」,並將日本的安全情境劃分為

(

1

)

承平時期共同合作

(平時合作);(

2

)

對日本和平與安全之威脅形成

(重要事態);(

3

)

日本遭受武力攻擊的回應

(存立危機事態);(

4

)

對日本以外的國家

之遭受武力攻擊的回應等四項

(

Japan Ministry of Defense, 2015

)。

以上新劃分方式取代了舊版本之

(

1

)

平時;(

2

)

日本有事;(

3

)

周邊

事態等三種情況劃分模式。換言之,新修訂的防衛合作指針是打破

過去以「時間緊迫性」和「地緣接近性」的劃分與規範,而將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