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歐美研究
安全最重要的基石;而在中國崛起和中國威脅論之下,美日安保體
制的重要性更為明顯。美國總統歐巴馬於
2014
年
4
月訪問日本時
即強調,美日安保條約不僅是亞太地區安全的重要基礎,其影響範
圍更應擴及整個地區;對於中國的加強海洋行動趨勢,美日兩國同
意加強合作,同時也希望中國能參與此地區的發展;美日雙方都明
確反對以武力方式改變現狀
(
White House, 2014
)。本文認為,美日
安保體系的強化是透過美日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而逐步地落實;而
其中有一極為明顯的改變,就是在美日同盟獲得強化的同時,日本
的安全防衛政策轉趨積極主動。從北京的角度看此一發展,很顯然
地,這會是中國走向遠洋的一道障礙。
原來的美日防衛合作指針是在
1978
年由美日兩國共同制定,
1997
年進行修訂。
2014
年
10
月,美日兩國政府達成協議,將針對
1997
年所修訂的指針再進行修訂;同年
12
月,兩國安全諮詢委員
會
(
Security Consultative Committee; SCC
),也是所謂的「
2
加
2
會
議」(
“2+2” Meeting
),開始進行新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
2015
年
4
月,雙方新修訂了指針以為美日同盟之強化與轉型的基礎。在新版
本當中,兩國將他們的安全合作界定為
(
1
)
無縫確保日本的和平與
安全;(
2
)
為地區及全球的和平與安全展開合作;以及
(
3
)
美日攜
手應對新的戰略領域。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為「無縫確保日本的和
平與安全」,並將日本的安全情境劃分為
(
1
)
承平時期共同合作
(平時合作);(
2
)
對日本和平與安全之威脅形成
(重要事態);(
3
)
對
日本遭受武力攻擊的回應
(存立危機事態);(
4
)
對日本以外的國家
之遭受武力攻擊的回應等四項
(
Japan Ministry of Defense, 2015
)。
以上新劃分方式取代了舊版本之
(
1
)
平時;(
2
)
日本有事;(
3
)
周邊
事態等三種情況劃分模式。換言之,新修訂的防衛合作指針是打破
過去以「時間緊迫性」和「地緣接近性」的劃分與規範,而將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