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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研究
壹、前言
一、歐盟與海洋
歐洲大陸,位居大西洋西北一隅,北臨北極海,又為波羅的海、
北海、地中海和黑海四個海域所深入、割裂與包圍,除了擁有
9
萬
公里海岸線、全球最大專屬經濟區外
(
European Union, 2013c
),更
有眾多大小港口。要探討歐洲與海洋法發展之關係,若以歐洲聯盟
(
European Union
,簡稱歐盟)
作為主體出發,應先瞭解其發展。
歐洲共同體
(
European Communities
,簡稱歐體)
1
乃是由在
1951
年
4
月
18
日簽署的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
(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以及在
1957
年
3
月
25
日簽署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
(
Treaty of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簡稱
EEC
條約)
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
(
Treaty of
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簡稱
Euroatom
條約)
所建
立。這三個條約分別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
原子能共同體,這些組織總稱為歐洲共同體
(王泰銓,
1997: 3-5
)。
歐體之發展由
1992
年
2
月
7
日於荷蘭馬斯垂克簽署的歐盟條約
(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又稱馬斯垂克條約)
強化,建立歐盟以
取代前述組織,而馬斯垂克條約最後於
1993
年
11
月
1
日生效
(
1997:
5-7
)。由於歐盟接受所有符合條件的歐洲國家申請加入,因此歐盟
歷經數次擴大,現在共有
28
個會員國
(
European Union, 2015c
)。
2
1
本文為行文之便,交互使用歐洲共同體
(
簡稱歐體
)
與歐洲聯盟
(
簡稱歐盟
)
之稱。
2
除了原始會員國
6
國
(
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
)
以外,英國、
丹麥與愛爾蘭於
1973
年加入,希臘於
1981
年加入,西班牙與葡萄牙於
1986
年加
入,奧地利、芬蘭、瑞典於
1995
年加入,賽普勒斯、拉脫維亞、立陶宛、愛沙尼
亞、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匈牙利、馬爾他等
10
國於
2004
年加入,
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於
2007
年加入,克羅埃西亞於
2013
年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