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研究季刊第46卷第1期 - page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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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保障、民主審議與婦女暴力之防止
安兆驥
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80424
高雄市蓮海路
70
E-mail:
(
曾國祥譯
)
摘 要
以強制法律來落實人權基本上涉及此一對策:透過敏銳回應在
地脈絡與習俗的方式,來提供受到國際承認之人權原則所具體蘊含
的保障。此一對策已然建構出主要的人權理論途徑,包括那些論及
婦女暴力現象的理論途徑在內。在本文中,我試著表明:正因為採
取此一對策之故,這些理論途徑大致上是無效的。尤有進者,縱使
結合民主審議,如某一真實生活案例所顯示的,最後獲得落實的保
障,竟是維護一夫多妻制這種固守婦女依存地位的習俗婚姻形式;
在實踐上,如此的保障,因此是相當有限的。誠然我並不全盤拒絕
主流途徑,但仍嘗試提出一個挽救對策,其要點是,根據作為人權
的婦女權利,來重新思索婦女保障之落實所明確涉及的議論。我將
揭露「執行」層面所受到的忽視。順此而進,我將把關注焦點導向
一個不同的、卻時常受到漠視的婦女暴力研究策略:政策途徑。藉
著逼近問題的底層,我嘗試表明,這一取代性途徑有助於達成主流
途徑遠遠無法企及的目標。正如法律之先發制人與威嚇作用的最佳
實踐效果,以及對此現象的預測分析所顯露的,我的提議是:前述
的政策途徑存有最大潛能來對婦女暴力防止的現況,做出真正的改
變。
關鍵詞:
作為人權的婦女權利、保障、審議、防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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