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美研究》
第四十五卷第四期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
619-690
©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http://euramerica.org得宜的監禁條件與收容人尊嚴的尊重:
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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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必芳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11529
臺北市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
E-mail:
florie@sinica.edu.tw摘 要
在今天的歐洲法上,監所人權的核心議題已超越是否承認
收容人基本權利之爭論,進入到如何真實而有效地保護其人權
和尊嚴。其中有關監禁條件,是備受關注的一環。對此問題,
歐洲人權公約並沒有相關規定,但歐洲人權法院自行揭示人性
尊嚴之觀念,從公約第
3
條禁止酷刑之規定中,為收容人創設
出得宜監禁條件之權利。本文將先探討歐洲人權法院何以且如
何透過解釋而改寫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再擇取適當裁判,分
析合乎尊嚴之監禁條件的各種判準和要求;最後綜觀歐洲保護
機制的特點。
關鍵詞:
監禁條件、人性尊嚴、歐洲人權法院
投稿日期:
103.12.8;
接受刊登日期:
104.7.29;
最後修訂日期:
104.8.31
責任校對:游德怡、林碧美、陳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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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承蒙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監所收容人的權益及保障──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
判研究」
(
NSC102-2410-H-001-059
)
之補助。作者誠摯感謝審查人的細心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