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8
歐美研究
人權公約與歐洲人權法院之判決為主,後者則側重區域經濟整合組
織,歐盟所涉及之人權議題。本「歐洲人權」專號乃係
2014
年臺
灣大學法律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與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所共同舉辦之歐洲人權研討會部分發表論文,就作者背景部分,集
合英、德、法三個主要歐洲國家,由於留學國之訓練,五篇論文亦
展現了不同留學國所培養之法學訓練,充分展現歐洲人權法混合了
歐陸法與英美法之特質。
5
廖福特教授之〈什麼是仇恨言論,應否及如何管制:歐洲人權
法院相關判決分析〉一文主要探討在歐洲人權公約脈絡下,仇恨性
言論如何管制之議題。廖福特教授首先釐清仇恨性言論之定義,並
分析歐洲人權法脈絡下仇恨性言論之管制結構。基於法律文本分析
之基礎,廖教授並藉由類型化與大量案例研究之方式,分別探討歐
洲人權法院在政治爭議、宗教衝突、種族爭斷、國家認同等具有高
度爭議性議題之立場。藉由大量判決分析及類型化研究,廖教授對
於歐洲人權法院在仇恨性言論管制此一議題之案例法學,作出重要
貢獻。
林鈺雄教授之〈司法互助是公平審判的化外之地?以歐洲人權
法院的兩則標竿裁判為借鑑〉一文,主要從臺灣與外國之司法互助
案例出發,其中尤其涉及臺灣與中國司法互助協議之最高法院
101
年度臺上字第
900
號判決,該案中涉及中國公安筆錄在我國法秩序
內之效力為何。林鈺雄教授以歐洲人權法院兩個指標性判決:
5
依據學者之觀察,歐洲人權法混合了歐陸法以及英美法之傳統,「形塑了一套兼顧
內國法律文化差異,並共通適用於泛歐的人權基準」
(
林鈺雄,
2007
:
ii
)
。歐洲人權
法之研究,涉及他國法或國際法如何進入內國法體系之根本問題。就法律文化或人
權保障之影響而言,歐洲人權法院案例法實已穿透進歐洲兩大法體系以及國際比較
法之民、刑或公法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