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醫學中的科學證據 63 推理 (causal inference) 推導出問題的「結論」(conclusion),本質為 一種因果相關的實作方法論。反之,實證醫學的實作取向乃是依「最 佳可得證據」(best available evidence) 對於個別臨床問題做出最佳 「決策」(decision)。換言之,雖然目前一些重要的科學哲學證據理 論是服膺實作取向的,但是並未妥善地處理實作目的之「結論導向」 (conclusion-oriented) 與「決策導向」(decision-oriented) 之分野。再 者,因為科學哲學的觀點是基於證據與因果為一體兩面的前提,探討 由不同研究方法得到的科學證據的因果效力之高低,所以主要關注 的問題是如何得到真實因果關係的效力。但是由臨床和決策的實作 者的角度而言,主要問題乃是決策者如何使用證據以達到某一特定 目的的效力。我們稱前者為關於「證據製造者」(evidence producer) 的問題、後者為「證據使用者」(evidence user) 的問題。由下文對於 各家學說的評述,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對於證據評價的歧異來自於未 能適當區分證據製造者與證據使用者、結論導向與決策導向,以致 於混淆證據評價原則。若將不同的實作依據這些面向做恰當的區 分,將可對哲學學說、實證醫學,以致於循證實作有更深刻的理解。 本文的結構如下:第貳節介紹實證醫學的內涵,並且介紹實證 醫學的實作中,不同的證據階層的概念及其表徵方式,並比較其中 的差異。第參節以卡特萊特 (Nancy Cartwright) 的論證理論 (argument theory) 和瑞斯 (Julian Reiss) 的排除主義 (eliminativism) 推論理論 (inferentialist theory) 所代表的實用主義 (pragmatism) 證據理論為例,指出其與實證醫學之異同,以重新檢視證 據階層知識層面的有效性。據此,在第肆節以循證實作的特徵將不 同的學說與實作重新分類,指出傳統的證據階層之要旨為因果說 明,而證據實用主義則為一種「循因實作」(causation-based practices)。而實證醫學所代表的循證實作則爲基於證據使用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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