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研究第五十二卷第四期

論美國訴訟外醫療紛爭處理之歷史發展經驗 693 其次,美國社會的醫糾ADR,存在調解以外的多元政策選擇, 但這些選擇作為醫療糾紛危機之回應,表現常令人失望:相較於我 國各界對醫糾ADR 的討論主要聚焦於調解/調處與救濟/補償, 美國社會對醫糾ADR 的想像,在制度選擇上其實更為多元,包含 審判前篩選、仲裁、調解,以及作為協商特殊類型的溝通解決等等 多元的政策選擇。而在實務上,受到廣泛應用的審判前篩選、仲裁, 與訴訟上調解,其若非存在憲法上的爭議,就是在實施成效上令人 失望。例如:審判前篩選持續面臨合憲性之挑戰,以及運作曠日廢 時之批評,而仲裁契約之實務運作,則長期存在對消費者 (甚至醫 師) 是否公平的疑慮。整體而言,目前學界也缺乏實證資料,證明 這些措施對於降低訴訟量、賠償金額,以及保費上漲幅度等政策目 標存在正面的影響。 最後,醫院主導調解與溝通解決機制,是目前美國醫糾ADR討 論最受期待的思考方向,而這些機制之演進與發展,又與病人安全 運動之理念存在不可分之連結:相較於上述成效令人存疑的醫糾 ADR選項,醫院主導調解以及溝通解決模式所累積的實施經驗,雖 然迄今為止仍相對有限,但至少已累積了一些令人十分期待的成 果。尤其源自密西根模式,強調結合資訊公開、即時道歉、疏失檢 討與迅速補償等四項元素的溝通解決機制,已成為美國醫療糾紛政 策場域近年引發高度討論的第二類改革方案。而不論是醫院主導調 解中的利益導向式調解,或是起源於密西根大學的溝通解決機制, 在理念層次上都不同程度呼應病人安全運動的理念,強調醫療糾紛 處理應同時重視醫病公開透明的資訊交換──包括道歉的提供與責 任的承擔──並利用此一過程對醫療過程之可能瑕疵進行誠實檢 討,以追求病人安全。 事實上,雖然權利導向式調解的指標案例──若許模式──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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