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消「物種問題」 635 於桌子椅子等這類在人類觀察能力範圍內的事物,它是超出人類觀 察能力範圍的,不僅在空間的向度上是如此,於時間的向度也一樣。 在另一方面,時間的面向提供了另一個角度,說明物種分類群 的不可觀察性。將物種分類群視為個體,便意味著將其視為是在歷 史中演化,具有出生及滅絶的實體。一物種的歷史對於一物種的辨 視很重要嗎?的確。不同生物之間的相同特徵,有可能是出自於來 自共同祖先的同源性 (homology),24 也有可能是面臨相同環境所 造成的趨同性 (homoplasy)。25 要對之做區分,對其所屬物種之歷 史發展的了解,便很重要。對於一物種分類群的過往歷史,我們當 然觀察不到,故僅能如支序分類學家,根據理論規則及化石證據和 遺傳資訊來重建其演化歷程。如此,我們可以宣稱我們能夠觀察到 做為一整體的物種嗎?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過去無法觀 察,而指認物種有必要知曉其過去,故物種無法觀察。 然而,這樣的主張仍會面臨如下質疑:若觀察不到物種分類群 的過往歷史,便可主張物種分類群是不可觀察物,那麼,任何在時 間中延續的個體,如我眼前的桌子,我同樣也觀察不到它過往的歷 史,難道這就會使得桌子變成不可觀察物嗎?首先,這裡有一個物 種分類群不同於桌子這類事物的重要特徵,即物種分類群被廣泛視 為是歷史實體,且其歷史軌跡是指認物種的重要線索;然而,桌子 當然也可被視為是歷史實體,但此一面向對指認一桌子而言並不具 到,則物種做為一整體不就可觀察了嗎?但就「可觀察原則」而言,這裡的「若…則」 條件句實不同於反事實條件句,它比反事實條件句更多了「人類能力所及」的限制, 而反事實條件句並不需要有這種限制。故,「可觀察原則」談的是「存在某些在人類 經驗能力範圍所及之內的情境」,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可能情境都是人類能力範圍 所可企及的。 24 如脊椎動物有相同的四肢骨骼結構。 25 如鳥類和蝙蝠雖同樣有翅膀,但此相似性為環境使之有飛行必要的趨同。
RkJQdWJsaXNoZXIy ODg3M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