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研究第五十二卷第四期

574 歐美研究 綜上所述,歷史學者將文化宣傳與政府之間關係,以「宣傳民 營化」概念化 (土屋由香,2009/2012) 。英國歷史學者W. Scott Lukas 提出「國家私營網絡」(state-private network) 概念,加以說明國家 與企業、民間團體的合作,由國家提供政策和組織,但企業與民間 組織也不是毫無主動性,後者既非完全配合,也並非完全自主 (Krabbendam & Scott-Smith, 2004)。然而,本文認為,我們必須進 一步辨析「國家」和「私營」之間的動態或是細部、具體的多層次 運作關係,若要進一步解釋國家和民間機構、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互 動與協力,在此關係中,國家究竟參與多少,可以借用Michael Mann (1986) 對於國家能力的討論,Mann 強調國家在不同情境下,會與 不同社會群體合作,這些社會網絡也會繼續產生不同的行動群體, 他強調的是國家與社會組織鑲嵌的能力。在 Mann 和 Evans et al. (1985)「找回國家」(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 的呼籲下,國家能力 應該如何持續深化,而不僅停留在國家角色、意識型態等層次。 政治經濟學家Peter Evans (1995) 以比較分析方法,針對發展 中的三個國家――巴西、印度和韓國,更具體說明國家 (state) 和市 場 (market) 之間如何互動與鑲嵌,包含政策支持、資金補助、增加 民間投入的誘因等。其中,國家官僚體制需要脫離社會的自主性, 但是,國家又必須要鑲嵌進社會結構中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國家 按照介入程度不同,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監護者 (custodian,保 護、監督、管理和規則制訂)、創造者 (demiurge,直接參與生產活 動,尤其是基礎建設)、助產者 (midwife,在特定部門催生新企業) 和培育者 (husbandry,教育、培育)。國家所擁有的是與社會「鑲嵌 (1930年起於暹羅傳教),提供在泰國的基督教組織名單和聯繫方式,並且推薦合適的 協助人選給亞洲基金會。參見Thailand Contacts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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