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研究第五十二卷第三期

論邦斯的性別形上學與性別詞理論 491 由,不僅更直接了當,也緊扣邦斯整體論述的精髓。35 然而,TNA 在邦斯的理論中是一個特殊的環節,他無法放棄 TNA而改採其他方式來闡述什麼話不該被說。這是因為TNA提供 了性別形上學跟性別詞理論之間的連結 (即:P 不能被說是因為所 傳遞出的 P*錯誤地描述了性別形上學)。邦斯一再強調,性別形上 學雖不提供性別詞的適用條件,卻能給予後者使用上的指引;若是 一個語句不能被說的理由不是由於TNA,那麼邦斯便需要解釋,性 別形上學究竟是在什麼意義下能規範性別詞的使用。換言之,就算 我們所重構出的TNA不完美,邦斯也必須提供某種類似於TNA的 主張。這是邦斯不能規避的工作,因為他強調自己說法與脈絡主義 不同,但這個區隔成立的條件正是在於他的性別詞理論不會完全不 受形上學的規範,一旦他無法說明性別詞的使用如何受到性別形上 學的限制,他的分析便會面臨與脈絡主義類似的問題。36 我們同意邦斯所言,相較於語句的真假值,溝通是複雜的 (Barnes, 2020: 721-722),但也正是因為溝通的複雜,我們認為他對 於性別詞的分析有明顯的疏漏。首先,只以寬容論解讀第一人稱自 我性別歸屬的真假,過於簡化了性別詞在語言使用中各種複雜的可 能。其次,我們釐清邦斯對於那些話不該說的解釋,也試著為其未 竟之處做友善的補充。一方面,我們指出,傳達的機制以談話暗示 來說明應該較為合適,再據此論證邦斯對語句T的說明有誤;另一 方面,藉由提出語句不能被宣稱的條件TNA、剖析TNA所扮演的 35 此外,假使宣稱一個語句P的條件是P不會傳達出任何假語句P*,那麼根據這個標 準,許多我們日常使用的語句都有可能不該被宣稱,這似乎過度擴張了不該說的話的 範圍。 36 Saul (2012) 在提出脈絡主義後最終卻持反對立場的重要理由,便是脈絡主義會承認 T 這樣的語句可在某些脈絡中為真。Saul 認為這有違女性主義追求的具包容性的性 別平等。

RkJQdWJsaXNoZXIy ODg3M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