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迪歐針對「我思」概念的反抗與創造 269 的毀滅 (ruine de l’Un),因此,我們不可能將「二」隱匿在「一」之 中而導致一種「在一之上二的優位」問題,但是笛卡兒卻單純地想 藉由「縫合的操作」,通過一連串證明將本質上涉及「多」的「二」 縫合於「理性的一」的形象內部,以至於這個「二」所屬的一種「差 異的思想」(la pensée de la différence) 最終離不開「理性本體論的維 度」(une dimension ontologique rationnelle),只能是一種在「理性的 一」之中的「同質的思想」,因而,笛卡兒所採用的「縫合的操作」 實際上是「空想的」(imaginaire),不可能藉由這種空想的縫合操作 填滿在「二」之中所具有「不可簡化的異質性」之間的差異,因此, 由「縫合的操作」所賦予的關於將「二」思考為「一」的各種笛卡 兒的證明,最終並沒有提出任何公理的證據。在《主體的公理理論》 研討會上,巴迪歐結論道,笛卡兒的確向我們展示在「我思」概念 中有「一種」主體的操作 (une opération du sujet),一種「唯一的操 作」(une seule opération),這種「唯一的操作」就是將「主體」或 「二」指定給「一」,但是,對巴迪歐來說,無論是關於「主體」, 還是關於「二」,都與一種「操作的多樣性」有關。至於,啟發巴 迪歐提出這種「操作的多樣性」內涵的,就是顛覆笛卡兒「我思」 概念的另一種拉岡「我思」概念,並且,正是這種拉岡「我思」概 念內涵,讓巴迪歐看見「主體」不再製造「一」,而是相反地抵達 「多」或「多樣性」的可能性 (Badiou, 2016b: 43, 44, 47, 63, 66)。 參、啟發巴迪歐,讓主體抵達「多」的拉岡「我 思」概念 巴迪歐曾在《存有與事件》的最後一章〈沈思 37、笛卡兒/拉 岡〉(“Méditation trente-sept. Descartes/Lacan”) 中,對照與總結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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