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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迪歐針對「我思」概念的反抗與創造 265 真正含義,就涉及到笛卡兒「我思」概念的出發點,這個出發點就 是,笛卡兒並沒有在「我思」概念中只確立「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 存在」這種唯一的存在的確實性,而是「同時地」確立「兩」種存 在 (deux existences),或更確切地說,「同時地」確立「作為思考主 體的我的存在 (l’existence du je)」以及「作為偉大它者的神的存在 (l’existence de Dieu)」這「兩」種存在的確實性 (Badiou, 2016b: 4243)。 的確,如同之前引文中所述,笛卡兒除了確立他稱為「第一種 存在」,即「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的確實性之外,笛卡兒「同 時地」也確立另一種他稱為「第二種存在」,即「作為偉大它者的 神的存在」,一種巴迪歐稱為「超越或神聖主體 (un sujet, transcendantal ou divin) 的存在」,一種「作為偉大它者的超越存在」 (existence transcendante) 的確實性。並且,在笛卡兒看來,不同於 作為「思考主體」的「我」是一種「有限實體」,作為「偉大它者」 的「神」則涉及一種「完美的觀念」(une idée de la perfection),「神 就是一種能夠支撐完美特性的實體觀念」(as cited in Badiou, 2016b: 69),因而,作為「偉大它者」的「神」將是一種趨於完美的「最為 無限的實體」(la substance plus l’in-fini)。因此,根據這「兩」種存 在,巴迪歐提出,笛卡兒「我思」概念的出發點,並不是只確立「作 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這種唯一的存在的確實性,而是「同時地」 確立「二」的確實性,而這個「二」則是以「兩」種存在呈現,或 更確切地說,以「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以及「作為偉大它者 的神的存在」這「兩」種存在呈現 (Badiou, 2016b: 35, 37, 69)。 更重要的是,巴迪歐認為,「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以及 「作為偉大它者的神的存在」這「兩」種存在並不是毫無關係的兩 者,相反地,這「兩」種存在,這個「二」,根據「笛卡兒的反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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