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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歐美研究 關於在笛卡兒意義上的一種「知識的操作」(les opérations de la connaissance)。相反地,在笛卡兒那裡,「思考」一詞的真正含義,涉 及到一種「立即感知」(La perception immédiate),或更確切地說, 一種「我的立即感知維度」(la dimension de la perception immédiate du «je»),包括:懷疑、理解、構想、肯定、否定、想要、想像,以 及感覺等等,這些我的立即感知維度,都是在笛卡兒意義上的「思 考」一詞的真正含義 (Badiou, 2016b: 61),因此,巴迪歐表示,人 們可以發現,在笛卡兒那裡,「思想」與「立即感知」(也就是,我 的立即感知維度) 是等同的,它們都是具有相同含義的術語。 不僅如此,巴迪歐更指出,對笛卡兒來說,正因為「我」是「思 考的東西」或「思考主體」,所以,這個「我」的全部本質就是「思 考」(penser/ cogitans) 本身,也就是,「立即感知」本身,包括:懷 疑、理解、構想、肯定、否定、想要、想像,以及感覺等,換言之, 這個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être) 不依賴於與「身體」 有關的任何物質事物 (aucune chose matérielle) 而存在,相反地,這 個作為「思考主體」的「我」的「存在」,只需要藉由「精神」, 便可以是我所是的東西,一種「思考的東西」或「思考主體」,這 就是為什麼笛卡兒會在1637年《方法論》(Discours de la méthode) 中寫道:「從那時起,我就認識到,我是一種實體 (une substance), 這種實體的全部本質或本性就是思考,並且,對於存在,它不需要 任何地方,也不依賴任何物質的東西,所以,這個我,即精神 (藉 由精神,我將是我所是的東西),是完全不同於身體」(as cited in Descartes, 1916: 51-52)。同樣地,這也是為什麼笛卡兒會在《形而 上學的沈思》中提出:「這個命題:我存在 (je suis),即我存在 (j’existe),它必然是真的,每當我在我的精神中宣告它的時候,或每 當我在我的精神中構思它的時候」(as cited in Descartes, 199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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