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迪歐針對「我思」概念的反抗與創造 261 說,「在我存在的地方,我思考,所以,在我思考的地方,我存在」 這個古典公式。 更重要的是,根據這個「我思」概念的古典公式,笛卡兒實際 上讓「思考主體」(Badiou, 2016b: 9) 成為可能。巴迪歐指出,就像 笛卡兒自己在《形而上學的沈思》中所寫:「什麼是我存在?就是 一種思考的東西 (une chose qui pense)。什麼是一種思考的東西?就 是一種懷疑的東西 (une chose qui doute),一種理解、構想、肯定、 否定、想要、不想要、也想像,以及感覺的東西」(as cited in Descartes, 1916: 135)。因而,笛卡兒根據「我思」的古典公式,將「我存在」 構思為「思考的東西」或「思考實體」(la res cogitans) (Badiou, 2013: 166),也就是,巴迪歐所命名的「思考主體」。更重要的是,對巴 迪歐來說,我們必須首先理解這種「思考主體」內部的「思考」一 詞的真正含義,以便更清楚地了解笛卡兒「我思」概念真正內涵。 因而,巴迪歐進一步地根據笛卡兒在《哲學的原則:第一部分》(Les principes de la philosophie: première partie) 中所寫的這個段落,來解 釋這種「思考主體」內部的「思考」一詞的真正含義: 通過思考 (penser) 這個詞彙,我想意指一切凡是在我們身上 所產生以便我們能夠由我們自己立即感知它;這就是為什麼 不僅理解、想要、想像、而且感覺,在這裡與思考是同一回 事。(Descartes, 1970: 56) 巴迪歐解釋,倘若人們想要確切地理解在笛卡兒意義上的「思 考」一詞的真正含義,就必須先將「思考」一詞「去智性化」 (désintellectualiser),用這種方法,人們將會發現,在笛卡兒那裡, 「思考」一詞的真正含義,無關於「智性」(intellect),也就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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