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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迪歐針對「我思」概念的反抗與創造 259 一、巴迪歐針對「思考主體的一」問題的詮釋 巴迪歐首先在《一:笛卡兒、柏拉圖、康德:1983-1984》一書 中詮釋「思考主體」如何可能,他表明在笛卡兒那裡的「主體」, 一種作為主體的「我」,儘管兼具有與「理性秩序」(ordre des raisons) 有關的「精神」(l’esprit) 以及與「物質秩序」(ordre des matières)有 關的「身體」(le corps),但事實上,就像笛卡兒自己在1641年《形 而上學的沈思》(Méditations métaphysiques) 的〈第二沈思〉(la deuxième Méditation) 中所寫:「身體、形象 (la figure)、廣延 (l’étendue)、運動 (le mouvement) 以及場域 (le lieu) 都只是我的精 神 (mon esprit) 的虛構而已」(as cited in Descartes, 2018: 117),對 笛卡兒來說,只有「精神」才是他思想關注的重點。不僅如此,巴 迪歐更指出,笛卡兒所標榜的「精神」,除了與「理性秩序」有關 之外,還擁有「它自身的自由」(sa propre liberté),將它自己呈現為 一種「自由的形式」(la forme de la liberté),而這種自由的形式涉及 到「我的否定的自由操練」(l’exercice de ma liberté négative),正是 這種「我的否定的自由操練」安置作為主體的我在一種否定一切知 識的「絕對懷疑」(un doute absolu) 裡,並且,通過「實行懷疑」(la mise en doute),作為主體的我才可能擁有真正的精神自由,因而, 巴迪歐認為,在笛卡兒那裡,精神的「自由」是產生於「實行懷疑」 本身 (Badiou, 2016b: 14, 16, 18-19)。 然而,笛卡兒如何賦予「實行懷疑」一種合法性?巴迪歐則解 釋,為了賦予「實行懷疑」一種合法性,笛卡兒提供給我們一種相 當傳統論點的假設,而這種假設就是讓「神」,這位笛卡兒所構思 的「惡意的神」(le malin génie) (Descartes, 1916: 127-128) 或「騙人 的神」(un Dieu trompeur),這位同樣是巴迪歐所命名為「偉大它者」 (un grand Autre) (Badiou, 2016b: 27) 的神,變成一種預設一切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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